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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我去年八月在香槟小镇购买一套多层2楼带南院,当时买的时候两套房子可选,一套带17平院子,一套带30平院子,我选了30平院子的,施工期间我经常路过进去看看房子盖的怎么样了,先不说房子好不好看这回事,我的院子开始是正常的,后面再去看 被割出去一块做无障碍通道,我发现后立刻跟售楼处问为什么给我院子割出去一块,答为了通过政府验收,说后期会给我一个解决方案让我耐心等,前几天收到一封文件说下个月去办理交房手续,并要补面积差价的一份通知,还有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的6000多元一并去交齐,随后我问售楼员我的院子问题解决方案怎么出的,答就只能那样,没别的办法。开发商也没有任何赔偿。气炸,这期间都是我主动找售楼处咨询一系列问题,他们没有主动找我解决问题,态度前后反差大,并且说院子属于赠送合同并没有写有关院子的任何事情,事后我研究合同,上面也是写的全有利于开发商,几乎所有责任他们都不承担,我就想问问我院子被作为公用场合并且是开发商为了验房通过给我割出去一块,合理么?我买房均价几乎是当时两栋楼里最贵的,就因为我选的院子稍微大一点,现在院子还不如17平的大,并且楼后面就有钉子户,跟我家只有不到两米距离,买房时我很担心钉子户不拆延迟交房,售楼处拍胸承诺肯定会拆,路不修钉子户不拆 就交不了房,开发商要赔违约金,现在意思是强制交房,我想问问有没有跟我一样的业主,你们都同意售楼处的做法吗?我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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