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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oz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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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莫要以“爱狗之名”行苟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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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20:5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看芝罘区政府与区犬协会办的救助站吧,花园式环境,检测检疫设备齐全,专门畜医上班,专门厂家狗粮,那才是流浪动物的家。佩服!在王春红犬中心对面塑料市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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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5-4-18 05:1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原来是个真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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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08: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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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5-4-18 10: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内蒙古
马甲也不安全啊 发表于 2015-4-17 10:02
艾玛。说了好多次言多必失了,这次真正的发言人出现了。

“我们的大狗一直都是熟人担保才送的。”哦 ...

它自瞎双眼好像也没伤了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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