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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房网嘎嘎 于 2016-8-3 01:44 编辑
中学划片详情
从开发区获悉,根据生源和学生住址分布情况,烟台开发区2016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50个班,具体为:
第一初级中学招收9个班,
第二初级中学招收9个班,
第三初级中学招收8个班,
第四初级中学招收4个班,
第五初级中学招收6个班,
实验中学招收14个班。
学区划分办法——
1.东区
⑴自有住宅
①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以东,珠江路(东段)--长江路(东段)以北区域及金沙江路(东北段)以东,长江路以南、万泉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静海公寓、海阔天高、临海君天下、金沙滩花园、念慈别墅、霞光小区、海滨花园、黄海别墅、晨光、旭日、佰和数码、丹阳、香山花园、阳光花园、金东、金域河畔、金东世纪、黄钢家属楼、银芝、海鹰大厦、天一大厦、泰山名座、华明公寓、海澜花园、华电、银海花苑、银河怡海、金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②第二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金城、天地景苑、正大公寓、凤台、文苑、东方国际、三和星海、星海、黄海、万泰海公馆、静海、海琴湾、宁海、星海湾、国奥天地、碧海云天、蔚蓝海岸、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③第四初级中学学区。衡山路以东、珠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刘家台子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④实验中学学区。衡山路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南区域。主要包括舒家、栖里、天颐郦城、福东、科技村、奇章、上居和园、海信天山郡、蜜橙、富饶世家、岗嵛、G-6、嵛景华城、澎湖山庄、海天景苑、万达华府、山水名园、凤台山庄、翠园芳邻、香格里拉、中粮朗云、海天花园、海信慧园、月光兰庭、学府西院、立雪佳苑、依云小镇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⑵租赁住宅
①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以东,珠江路(东段)--长江路(东段)以北区域及金沙江路(东北段)以东,长江路以南、万泉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静海公寓、海阔天高、临海君天下、金沙滩花园、念慈别墅、霞光小区、海滨花园、黄海别墅、晨光、旭日、佰和数码、丹阳、香山花园、阳光花园、金东、金域河畔、金东世纪、黄钢家属楼、银芝、海鹰大厦、天一大厦、泰山名座、华明公寓、海澜花园、华电、银海花苑、银河怡海、金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②第二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衡山路以西区域。主要包括金城、天地景苑、正大公寓、凤台、春晖、东方国际、澎湖山庄、海天景苑、三和星海、星海、黄海、万泰海公馆、静海、海琴湾、宁海、国奥天地、碧海云天、蔚蓝海岸、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舒家、栖里、天颐郦城、福东、科技村、奇章、上居和园、海信天山郡、蜜橙小区、富饶世家、岗嵛、G-6、嵛景华城、山水名园、凤台山庄、翠园芳邻、香格里拉、海天花园、海信慧园、月光兰庭、学府西院、立雪佳苑、依云小镇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③第四初级中学学区。衡山路以东、珠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刘家台子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2.西区
西区小学(含第三小学)的学生,依据家庭住址划分学区。
具体为:第三初级中学学区为古现、八角街道办事处辖区;第五初级中学学区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
招生工作安排——
全区初中招生时间定于7月30日—31日。
具体步骤为:
(1)确认各初中招生学生名单。由教体局根据核实的学生信息进行学生分配,7月28日将各学校招收学生名单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分别送达相关初中和小学,由各小学通知学生到相应初中报到。
(2)学生报到。
东区。各小学按学区划分办法组织学生、学生家长7月30日、31日到四所初中报到。报到时需要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报到时,教体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各初中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学生报到现场验证中发现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由教体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指导学生到指定学校报到。
西区。两所初中7月30日、31日到相应小学组织学生报名。第三初级中学分别到第三小学、古现中心小学、八角中心小学;第五初级中学分别到大季家中心小学、初旺小学。
(3)登录学生学籍信息。由教育处根据学生名单,结合报到实际情况,组织学校进行学籍登录。
工作要求——
1.东区各初中学区划定后,任何学校都不得私自接收非本学区学生。
2.对确因家庭住址变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学区入学的,由教育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自有住宅)等因素进行汇总,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学区调整。
相关说明——
1.东区初中学区划分以2016年4月教体局到各小学验证的学生家庭住址(以住宅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或者租赁住宅地址等信息为依据。
2.本意见中自有住宅的学生学区划分以房产证明材料登记地址为准。属于旧村改造的躲迁居民,需提供所在居委会、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自有住宅界定。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的均认定为租赁。
自有住宅家庭应提供下列几项材料之一:
⑴房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房款没有交齐的不视为自有住宅。
4.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的学生,在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后,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5.我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⑴户口本;
⑵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
⑶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从2017年招生开始,初中招生工作将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班级数量和班额,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⑴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该住宅登记地址的;
⑵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且有开发区户口的;
⑶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并且具备入住条件的;
⑷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
⑸学生具有学区内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
⑹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
7.从2017年开始,初中招生工作只面向当年在我区接受完小学段教育的学生划分学区。在外地接受小学段教育后到我区初中入学的,在我区初中招生结束后,按照区外学生转学进行安排,不参与我区初中学生划片招生。
8.请各初中、小学将本《意见》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小学划片详情 从烟台开发区教体局获悉,结合开发区适龄儿童分布情况,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2016年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正式公布,具体如下。 凡居住在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商子女,均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8月6日,自有住宅学生和实现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8月7日,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一、学区划分 东区:计划招收54个班。其中,第一小学7个班,实验小学8个班,第五小学8个班,第六小学8个班,第八小学5个班,第九小学6个班,金城小学8个班,金东小学4个班。 西区:计划招收21个班。其中,第三小学5个班,古现中心小学4个班,八角中心小学5个班,大季家学区7个班。 (一)东区 自有住宅和稳定居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区划分办法。 1.第一小学 ⑴香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区域及银和怡海花园小区。主要包括金胜、新世纪商贸大厦、银和怡海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林语逸景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⑶华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怡景天地、天地一品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⑷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2.实验小学 ⑴嵩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佰和数码、旭日、晨光、黄海别墅、福海苑、新时代、海滨花园、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公寓、海阔天高、医院家属楼、临海君天下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苑、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苑、泰山名座、恒达大厦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⑶本校学区内的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3.第五小学 ⑴岷山路以东、甬江一支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依云小镇、澎湖山庄、嵛景华城、岗嵛、G-6、中粮朗云、香橙、富饶世家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秦淮河路以东、以北,长江路、金沙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区域。主要包括月光兰庭、立雪佳苑、学府西院、海天花园、海信慧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4.第六小学 ⑴甬江一支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秦淮河路、淮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奇章、天颐郦城、栖里、栖里凤台山庄、舒家、衡悦广场、上居和园、海信天山郡、蜜橙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天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秦淮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科技村、山水名园、香格里拉、翠园芳邻、凤台山庄、万达华府等小区以及地源雅舍等周边区域。 5.第八小学 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柳子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宫家台子、刘家台子、杨家台子及福莱商城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6.第九小学 峨眉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佳苑、星海湾、国奥天地、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东方国际和喜来登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7.金城小学 ⑴天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星海、三和星海、星海花园、星海广场、黄海、万泰海公馆、碧海云天、蔚蓝海岸、海鑫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昆仑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天地景苑、正大公寓、金城、凤台、春晖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8.金东小学 松花江路—黄河路—珠江路—漓江路—五指山路以东,柳子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金域河畔、金东、金东国际、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未实现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时按以下办法划分学区,将视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做适当调整。 1.第一小学 ⑴嵩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区域及银河怡海小区。主要包括黄海别墅、福海苑、海滨花园、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佰和数码、金胜、新世纪商贸大厦、银河怡海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⑶华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怡景天地、天地一品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⑷峨眉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天地景苑、正大公寓、金城、凤台、阳光嘉园、春晖、星海、三和星海、星海花园、碧海云天、黄海、万泰海公馆、蔚蓝海岸、海鑫花园、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佳苑、星海湾、国奥天地、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东方国际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2.实验小学 ⑴黄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旭日、晨光、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公寓、医院家属楼、海阔天高、临海君天下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苑、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苑、泰山名座、恒达大厦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3.第五小学 ⑴岷山路以东、甬江一支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依云小镇、澎湖山庄、嵛景华城、岗嵛、G-6、中粮朗云、香橙、富饶世家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秦淮河路以东、以北,长江路、金沙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区域。主要包括月光兰庭、立雪佳苑、学府西院、海天花园、海信慧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4.第六小学 ⑴甬江一支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秦淮河路、淮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奇章、天颐郦城、栖里、栖里凤台山庄、舒家、衡悦广场、上居和园、海信天山郡、蜜橙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⑵天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秦淮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科技村、山水名园、香格里拉、翠园芳邻、凤台山庄、万达华府等小区以及地源雅舍等周边区域。 5.第八小学 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柳子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商城、鑫发、鑫兴、刘家台子、杨家台子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6.金东小学 松花江路—黄河路—珠江路—漓江路—五指山路以东,柳子河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黄钢家属楼、金域河畔、金东、金东世纪、金东国际、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二)西区 仍按原学区划分办法招生。其中,第三小学学区为古现东片区的17个自然村及J-6、万科城、海天景苑、天马相城、海晟花苑、金河名都、黄金家园、澎 湖 湾、越秀等小区;古现中心小学学区为古现西片区的21个自然村及周边区域;八角中心小学招收八角街道辖区及中建悦海和园、中建瀛园的适龄儿童;大季家街道辖区内小学招生工作由中心小学统一组织,学区划分办法不变。 二、自有住宅、外来务工子女界定等事项 适龄儿童学区划分以2016年4月份统计学生家庭住址(以住宅房产证为准)、户口本登记地址或者租赁住宅地址等信息为依据。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自有住宅家庭适龄儿童学区划分依据为住宅房产证登记的地址;实现“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区划分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地址为准。 2.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后,依据户口本登记地址和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属于旧村改造的躲迁居民,需提供所在居委会、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临时躲迁地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租赁“非住宅”的学生,不以租房地址划分学区,将视各小学报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4.自有住宅界定。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的均认定为租赁。 5.稳定居住认定。 “稳定居住”是指入学报名时,在同一学区内连续租赁住宅时间达到3年以上,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后补无效。 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界定。 ⑴父母一方在我区企业就业,能够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每年8月31日(或转学时间),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2017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需要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 ⑵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应能提供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2017年开始,要求在提供相关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提供父母至少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7.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在划分学区和确定学生就读学校时,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⑴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该住宅登记地址的,以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⑵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自有住宅,且有开发区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⑶开发区以外户口,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并且具备入住条件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⑷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以合同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⑸学生具有学区内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⑹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稳定居住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⑺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租赁住址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三、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6日——7日 报名工作安排。全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6日—7日,由家长带孩子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教育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到第一小学、实验小学、第九小学、金城小学四所学校协调督导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6日(8:00--11:30;14:00—17:00):自有住宅学生和实现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8月7日上午(8:00--11:30):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3.8月7日下午(14:00--17:00):符合入学条件未及时报名的学生集中到实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对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政策解释。 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户口簿; ⑵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 ⑶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房款没有交齐的不视为自有住宅; ⑷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以及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⑸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学生,还需要提供: ①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学生父母一方在开发区正规劳动合同,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2017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需要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或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开发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2017年开始,要求在提供相关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提供父母至少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②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③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办法到各小学报名后,由教体局统一确认报名结果,安排就读学校。若某学区内生源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以户口和住房性质为参考依据做局部调整。8月20日上午,各小学将招收学生名单在学校大门口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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