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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oz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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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莫要以“爱狗之名”行苟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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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1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好有道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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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1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各地的所谓爱狗人士都差不多 撒泼耍赖虚报骗捐 面对质疑就是先扣帽子再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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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1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马甲也不安全啊 发表于 2015-4-17 10:02
艾玛。说了好多次言多必失了,这次真正的发言人出现了。

“我们的大狗一直都是熟人担保才送的。”哦 ...

它自瞎双眼好像也没伤了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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