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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也怕贼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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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9-21 19:5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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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15时许,李先生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公交站旁的自行车被盗了,自行车是2016年以4000元购买的。民警详细询问得知,上午9时许,李先生骑着自行车到某公交站点,准备坐公交车外出办事,就将自行车随手锁在公交站点旁的非机动车位上,乘坐公交车走了。下午他回到站点时,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先生在附近转了几圈都没有找到,就立即报警了。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研判发现一名身穿黑色T恤和牛仔短裤的男子在12点左右将李先生的自行车盗走了。经过深入研判,最终锁定了嫌疑人为陈某,并确定了陈某的住处。

8月28日,时机成熟,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后,陈某对盗窃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2018年他曾因盗窃在天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来”后回到烟台,干起了烧烤生意。今年因疫情原因,生意不好做,他又动起了歪脑筋,想利用“老手艺”干副业赚点外快。当天下午外出时,发现一辆自行车停在路边,陈某一看锁比较旧,手又开始痒了,就用随身携带的干活工具,轻而易举地撬开了锁,光明正大地把自行车骑回了家中。回家后,陈某害怕自己好不容易盗窃来的自行车再被别人偷走了,立即出门买了一把新锁,锁住了这辆不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经价格鉴定,该自行车现价值14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陈某涉嫌盗窃罪。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沙发
发表于 2020-9-21 20: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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