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公安通报了
监控显示,一男子在某停车场出入口无故砸车,车内人员受到惊吓,下车跑离现场;紧接着,男子跑到马路中央,拦停过往车辆,造成交通一度拥堵,影响恶劣。
接到报警后,莱山公安分局黄海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涉事男子一身酒气,脱得只剩一条短裤,鞋袜无踪,不断在停车场挥舞长裤,大声吆喝并试图袭警。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与现场群众合力将该男子制服。
酒醒后民警问张某为何打人砸车,他竟然一脸茫然?表示当日中午和晚上都喝了酒,后来喝断片了,什么也不记得。直至民警调取现场监控让张某辨认,张某才发现砸车的工具还是当天准备做结婚礼物送给朋友的玉摆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张某的违法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自6月起,莱山公安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消夏娱乐场所、广场、步行街、夜市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盘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