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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其他小区] 福山区奇泉梨花村小区物业私自涨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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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25 14: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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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烟台福山区奇泉梨花村小区未与业主沟通物业费就涨了

水母网11月25日讯(YMG记者 摄影报道) 近日,多位居民反映烟台福山区奇泉梨花村小区的物业费往年都是1块钱,今年涨到了1块2毛钱,而业主们当初跟物业签的协议上也是交1块钱,他们认为物业私涨物业费并不合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居民认为应按合同交纳,物业则认为物业费上涨合理,那究竟该怎么办呢?

    居民:物业费为啥凭空涨了2毛钱

    物业收费与每个人生活都密切相关,对于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来说,应该不存在这种收费高低的纠纷,但是家住福山奇泉梨花村的居民却还是遇到了。

    “我们小区福山奇泉梨花村小区以前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元钱,合同也是每平方米1元,可从今年开始,物业费收费每平方米1.2元。当初合同上没注明收费标准有期限,就算是有期限,是不是也应该重新签一份合同才能变更?”小区居民向记者说。

    随后,有居民向记者出示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从合同内容上来看,确实明确标明“多层小高层按照建筑面积1.0元/m2月(不包括电梯运行费、高层水泵运行电费)收取”,上面也确实没有标注合同到期时间。从多位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他们感觉物业不按照合同约定私自上涨2毛钱不合理。

    物业:当初开发商补贴了2毛钱,现在不补了

    带着小区居民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奇泉梨花村小区的物业,对于物业费涨价,物业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在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前,他们就为小区提供服务。这次之所以上涨物业费,是因为当初他们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时候,备案价格就是1.2元/平方米。当时小区内的绿化等条件并不是那么完善,开发商给物业补贴了2毛钱,所以签订的合同中就是1元/平方米。到今年年底,开发商不再补贴这两毛钱,小区各项配套条件也已经完善,所以物业就要涨回1.2元/平方米。

    另外,他们在合同约定中也明确了,物业费用如有调整,按照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所以,他们上涨物业费并不是无理由的随意上涨。

    物价部门:应该按照约定收取物业费用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业主与物业有双方合同约定的情况,按照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应该按照合同上的收费标准。如果物业一方想要调整物业费,那么双方应再次沟通,经彼此同意后重新达成协议,并签订服务条款。

    对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期限的问题,根据最新版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合同应该明确收费的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应按新办法规定执行。


     
沙发
发表于 2016-11-25 22: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无语了,福山开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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