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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是个护身符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小沙    时间: 2024-1-28 08:54
标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是个护身符

 

 

 

 


作者: 海江开锁    时间: 2024-1-28 09:08
记的以前这种情况男孩父母要赔偿女孩家的,现在不用了?
作者: 五分真情    时间: 2024-1-28 09:09
这事,换谁也不能理解了。
作者: 不惑向天命    时间: 2024-1-28 09:17
公安县什么花花事都有
作者: 大四喜丸呢    时间: 2024-1-28 09:37
这个父亲直接去灭门行了。
作者: 雅典娜的春天    时间: 2024-1-28 11:53
小时候杀人,不犯法,惩治不了,这不是留有余孽吗?真是想象不到将来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 纪念逝去    时间: 2024-1-28 12:12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年恶魔保护法。不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加害的恶魔,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虎山居士    时间: 2024-1-28 12: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流水亦多情    时间: 2024-1-28 12:39
海江开锁 发表于 2024-1-28 09:08
记的以前这种情况男孩父母要赔偿女孩家的,现在不用了?

免于刑事处罚了,但是民事处罚免不了,该赔钱还得赔钱。但是索要赔偿也赔不了多少了,因为本案不存在多赔获得受害者谅解这一条了。
作者: 流水亦多情    时间: 2024-1-28 12:47
大四喜丸呢 发表于 2024-1-28 09:37
这个父亲直接去灭门行了。

直接去灭门的话女孩的父亲也逃脱不了死刑。如果女孩的父亲因为接收不了这个事实,精神受到刺激,变得疯疯癫癫,等男孩成人后,有一天他们偶然相遇……
作者: 大四喜丸呢    时间: 2024-1-28 12:49
流水亦多情 发表于 2024-1-28 12:47
直接去灭门的话女孩的父亲也逃脱不了死刑。如果女孩的父亲因为接收不了这个事实,精神受到刺激,变得疯疯 ...
明白了

作者: 平安喜乐顺遂    时间: 2024-1-28 1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行云何处去    时间: 2024-1-28 14:00
少管所是不是该恢复了
作者: 入住新家    时间: 2024-1-28 14:28
这件事对小女孩的父亲刺激太大了,精神很快就分裂了,有了精神分裂症诊断,剩下的就听天由命吧!
作者: 克罗夫特    时间: 2024-1-28 19:09
不要让恶魔活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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