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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一个离婚不离家的例子。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默q    时间: 2023-7-20 10:12
标题: 说一个离婚不离家的例子。
我有个朋友是干律师的,以前听她讲过一个事。有个女客户咨询她关于离婚的事,然后对方说,男方给开出的条件是房子归女方,车归男方,家里的存款一人一半,房子归女方的意思就是,男方不要房子升值的部分,也不要自己前期出过的首付和贷款,就是直接过户给女方,后续女方贷款自己还。

然后相应的孩子也归女方,他每个月只给1000块钱抚养费。条件是离婚不离家,在他能自己买套房搬出去之前,他会一直在家里住,女方不能赶他走。

女方就问我朋友这个条件能不能答应。我朋友就问她,他留在家里分担家务吗?给你支付房租吗?平摊教育孩子的时间和费用吗?如果不是的话,他不就是1000块钱找了个房子住还有免费的保姆吗?

他如果什么也不管,为什么不离家?

作者: 贵贵贵贵贵    时间: 2023-7-20 10:19

作者: --妍    时间: 2023-7-20 10:24
都离婚了 什么分担家务。能有多少家务。
都离婚了 怎么叫保姆 你哪里的心思当他保姆,都这样人家还要离婚 以为真的稀罕你当他保姆。。。

男方提出的条件可以了。

作者: --妍    时间: 2023-7-20 10:26
一看 男的经济条件 也一般,男的这样主动提出离婚 必定是真过不下去了。。。不过一千块抚养费少了点。
作者: --妍    时间: 2023-7-20 10:29
有些女人真的是把自己的 性价值 生育价值 家务劳动价值 捧上天了。。。不针对这个女客户哈。。
整得就和啪男人不出力 孩子不是自己的,男人都不做饭似的。


作者: 嘉嘉是你哥    时间: 2023-7-20 12:07
不离家?那又何必离婚?
作者: yantairen0    时间: 2023-7-20 12:26
这男的想的挺好的
作者: yantairen0    时间: 2023-7-20 12:26
嘉嘉是你哥 发表于 2023-7-20 12:07
不离家?那又何必离婚?

离婚了可以明正言顺的外面搞啊
作者: 找合适的对象    时间: 2023-7-20 12:30
--妍 发表于 2023-7-20 10:29
有些女人真的是把自己的 性价值 生育价值 家务劳动价值 捧上天了。。。不针对这个女客户哈。。
整得就和啪 ...

那就搬出去,何必在一起?
作者: --妍    时间: 2023-7-20 12:56
找合适的对象 发表于 2023-7-20 12:30
那就搬出去,何必在一起?

穷呗。。。。

他主动提的离婚。主动分得财产。。。

就是想切割 哪怕 受穷也得切割 哪怕 穷得没钱租房子也切割。。


作者: 鲁网一丈青    时间: 2023-7-20 13:01
房子这块男的够大度了,好多离异家庭直接在协议里体现出房子是要留给孩子的。

至于1000元扶养费多少与否,得看男子目前收入。按照法律规定,收入的30%(最高)支付抚养费。

离婚不离家,给人感觉男的被迫离婚,是不情愿啊!为了对外的面子?1000元吃喝拉撒睡的,够他自己用吗?实际上也就没有抚养费了。
作者: 嘉嘉是你哥    时间: 2023-7-20 13:52
yantairen0 发表于 2023-7-20 12:26
离婚了可以明正言顺的外面搞啊

天天见太尴尬了吧
作者: balu698    时间: 2023-7-20 13:58
这个有个大前提,谁提出来的?如果是男的首先提出来,给他穿个裤衩出去就不错了。既然敢提离婚,90%是有下家了。
作者: yantairen0    时间: 2023-7-21 08:48
嘉嘉是你哥 发表于 2023-7-20 13:52
天天见太尴尬了吧

离婚了还尴尬啥?一纸婚书没了就啥都没了
作者: 牛家卧    时间: 2023-7-21 08:51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3-7-21 09:06
房子值多少钱?车值多少钱?中间的差价如果租房能租多少年?女方算一下看划不划算再决定就行了。 至于这个朋友的话,就当更年期妇女吐槽好了。
作者: ytkfd    时间: 2023-7-21 09:54
离婚了就要分开,否则离什么婚。
作者: 嘉嘉是你哥    时间: 2023-7-21 10:10
yantairen0 发表于 2023-7-21 08:48
离婚了还尴尬啥?一纸婚书没了就啥都没了

离婚说明互相看着不顺眼,不顺眼还天天见面,难道这是同志般的友谊或者是兄弟般的感情么。
作者: yantairen0    时间: 2023-7-21 22:50
嘉嘉是你哥 发表于 2023-7-21 10:10
离婚说明互相看着不顺眼,不顺眼还天天见面,难道这是同志般的友谊或者是兄弟般的感情么。

哈哈也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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