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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雇主购买的意外险能否折抵自己赔偿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迟律师    时间: 2023-4-16 05:16
标题: 雇主购买的意外险能否折抵自己赔偿责任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流动性大,双方关系的设立、解除往往是因为某项目的开始、完成,双方的关系是短期、临时的。本案中,刘某为其雇佣的宋某等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险的民事行为,其本意是对未来一旦出现雇佣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意外可以由保险公司分担自己赔偿的风险,以减少自身对受伤雇员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而不是为了提高雇员福利,应遵循“谁出资、谁获益”的原则。如果保险理赔金不能折抵,投保方将无法实现最初投保的目的,今后就不再愿意为雇员进行投保及支付保险费,在其不具有赔偿能力情况下,受伤人员的索赔道路将会更加艰难,甚至影响雇主、雇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将保险理赔金折抵雇主需承担的赔偿款既符合投保人本意,也有利于各方权益的平等保护和劳务雇佣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法官提示

雇主以购买商业保险方式,以降低经营风险应做到: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商业保险是雇主出资购买,目的是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并且不得对雇员实际权益造成损害。以上条件如果不能同时满足,则雇员已经获得的人身意外险理赔金不能折抵雇主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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