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看网络直播,多次给美女网络主播打赏,累计额达50万元。背妻子发现后要求丈夫要回,丈夫与女主播协商未果。随后丈夫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丈夫打赏行为与女主播接受行为属于赠予行为,赠予合同有效,依法驳回诉请。
爱讲道理的保安 发表于 2023-2-10 10:09
让老婆出面打官司,50万,主播25万,夫妻共同财产,能拿回来12.5万
哈酒哈酒哈酒 发表于 2023-2-10 10:13
这个男人应该是个老实男人,但凡做过几次大保健也不会花这冤枉钱啊,咋地,698的大保健她不香么?
哈酒哈酒哈酒 发表于 2023-2-10 10:13
这个男人应该是个老实男人,但凡做过几次大保健也不会花这冤枉钱啊,咋地,698的大保健她不香么?
哈酒哈酒哈酒 发表于 2023-2-10 10:13
这个男人应该是个老实男人,但凡做过几次大保健也不会花这冤枉钱啊,咋地,698的大保健她不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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