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关于疫苗接种,再次重申:根据防疫要求,商贸流通企业无禁忌症从业人员均要完成第三针加强针接种!有禁忌症确实不能接种人员,需本人持有关证明到疫苗接种点位,由现场医生研判并开具证明(备孕和哺乳期不在禁忌症范围内);在芝罘区以外完成接种系统没有显示人员,需要提供手机截屏证明(截屏要显示完整身份证信息)。此项工作请务必于本周五下午下班前一人不漏落实到位,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商务局。从下周起省督导组将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督导检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万万不能出现问题
骁骁01 发表于 2022-6-8 17:15
为了完成任务,下狠手了。哺乳期真的可以打吗?
厚脸皮又2 发表于 2022-6-8 16:55
哇老哥有些内部的通知不要随便发到公共平台上,因为上面不一定就是这么下通知的,肯定有自己单位的解读和修 ...
为她活着 发表于 2022-6-8 17:29
大锅,你把这个删了吧,别给自己找麻烦
缘来是惜 发表于 2022-6-8 17:17
这个通知违背自愿的原则,和中央精神不一致
咿呀咿呀呦~ 发表于 2022-6-10 15:53
中央有没有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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