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莱阳市公安局古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的个人信息并配上文字进行侮辱,对个人的生活和精神造成很大影响,希望民警能帮助她消除影响,严惩侮辱她的人。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固定证据,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聊天记录、骚扰电话等信息,循线追踪,发现一男子隋某(男,4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福气满满的大宝 发表于 2022-2-25 15:46
网络上辱骂他人威胁他人也有机会十五日游的!网络里真的有些话别乱说
一个老光棍。 发表于 2022-2-25 16:00
还不能谈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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