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大季家中心大街228国道至成都大街段全天限制中、重型货车通行。
本公告自2022年2月23日起施行,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烟台开发区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