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们的建筑工地被我村书记霸占,工地上材料,设备全被抢去,因为他是党支部书记。所以被白抢了,直接损失五六万元,2001年我起诉到法院,法官李天增到现场测量我们所干的工程,当时测量我们五人所干的混凝土地面是840平方米,但他由于不可告人的原因,只判给我们111平方,2006年经过山东省检察院抗诉,发回招远重审,2008年重审时,主审法官让李天增出庭作证。李天增就说当年是记录错了,混凝土地面是挖土方,我当时说到现场看看,但是主审法官不去,因为他知道,到现场一看谎言就会被戳穿。就这样我们所干的混凝土地面白干了,连挖土方也没有。人民法官当庭作假证。我干的工程。工地备的材料以及我的施工设备都被白抢了。大家说我该怎么办
招远市齐山镇梁家村李树伟15653821701
2022.1.2.



顺其自然2021 发表于 2022-1-3 17:15
认倒霉吧
招远,牟平,蓬莱我小时候就听过很乱,很黑
到开发区找活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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