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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楼内停放电动车的,8月份开始要罚款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为她活着 时间: 2021-6-30 09:24
标题: 楼内停放电动车的,8月份开始要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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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作者: uriah 时间: 2021-6-30 09:59
出事太多了,必须严管。
作者: 今年结婚 时间: 2021-6-30 10:44
快实行吧,俺楼道里好几辆电动车。不过,它们应该停哪里?
作者: YTMSA 时间: 2021-6-30 10:48
问题来了,谁来执行?如何执行?
估计就像城市养狗一样,条例很多,执行为零。
不了了之!
作者: 观海听涛3588 时间: 2021-6-30 10:57
黄务移动营业厅办业务的效率太低了
(, 下载次数: 8)
真不知道办业务的这些人是怎么想的,真墨迹,三人办个业务花了1个小时的时间,真是服了,大家等了一上午!!
作者: 好吃的不是拉面 时间: 2021-6-30 11:04
太好了,赶快点,这帮不要脸的人不罚点钱不知道疼。
作者: 行云何处去 时间: 2021-6-30 11:48
那应该停放在哪里
作者: 找合适的对象 时间: 2021-6-30 12:32
你这话说的有点过了,以前大家都停,也不太明白这方面问题。怎么就升级到不要脸了?
作者: 畅想飞舞 时间: 2021-6-30 12:35
早就应该强力整治了!
作者: 好吃的不是拉面 时间: 2021-6-30 12:39
物业三令五申不允许,就是不听,这总不能是要脸吧?
另外,旧社会还杀人不犯法呢,以前大家都这样,不一定对呀。
作者: 徐有才 时间: 2021-6-30 12:49
赶紧整治吧!我们对门天天把电动车放在门口又不好意思说
作者: 不凡晨风 时间: 2021-6-30 12:52
加强公共充电设备的健身,居民区就应该严禁进入,而不是如果进了就罚款,出了问题罚款有什么用。
作者: 泛泛杨舟 时间: 2021-6-30 13:54
那是不是都不能买电动车了?电梯里不能进,楼道里不能放,充电没有充电的地方,为什么还批准厂家生产呢?
作者: 离群孤雁 时间: 2021-6-30 14:22


和遛狗必须栓绳那个条例一样,就是个摆设。。。。看看得了。。。又没人去管这个事。。
作者: greban 时间: 2021-6-30 15:59
应该严禁进入 







作者: 嘉嘉是你哥 时间: 2021-6-30 23:17
先把停车篷建好有违停的再罚款,有理有据,不然就是臭不要脸
作者: 长岛海米海参 时间: 2021-7-1 05:46

作者: lzyimei24 时间: 2021-7-2 06:37
不让停车得有相应的对策啊,小区怎么滴也得建个可以充电的车棚吧!学习一下世贸百货楼下的停车棚,自带充电。
作者: 乐小宝 时间: 2021-7-10 06:58
有停车棚就是2单元用没那么多地放哪呀?小区到处停车位,就是放电动车的地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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