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集中公布了一批拟征收土地的公告。主要包括烟征公告〔2021〕5012、5013、5014号,以及烟征启公告〔2021〕3004号。 这四则公告共涉及到烟台西部20多个农村集体和居委会,其中5012、5013、5014号公告所示地块均位于开发区,3004号地块位于福山区。 5012号 5012号公告共包含4宗地块,全部位于开发区潮水镇,涉及到9个农村集体组织,土地性质分别为1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交通用地。 潮水作为机场及空港新区所在地,交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去年开始,潮水及周边地区不断征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版块配套不断加强。 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12号 为提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YK2020035)位置范围:潮水镇海滨路以北、中心五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解东村和朱家庄村村委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YK2020037)位置范围:潮水镇峰山河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前大雪村、后大雪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三(YK2021017)位置范围:潮水镇蓬莱国际机场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后大雪村和邱家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四(YK2021071)位置范围:潮水镇206国道以南,玉兰路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大葛家村、店上村、平畅李家村、衙前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潮水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5013号 本则公告涉及到的地块同样位于开发区,归属于古现街道,共有十宗地块,涉及到周边18个村集体。土地性质包括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土地位置来看,位于开发区B-11小区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该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用地,而其余6宗交通运输用地,都用于开发区西部版块多条道路建设。 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13号 为提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YK2021020)位置范围:开发区B-11小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青上村村委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YK2021021)位置范围:开发区B-11小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八角口村、青上村、峰台村村委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三(YK2021022)位置范围:开发区A-23小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东村村委会。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YK2021060)位置范围:开发区长春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八角村、泊子村、小赵家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五(YK2021061)位置范围:开发区A-46规划路(深圳大街-汕头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大王家村、梁家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六(YK2021073)位置范围:开发区天水路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孙家村、张家村、张家庄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七(YK2021077)位置范围:开发区珠海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大王家村、潘家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YK2021083)位置范围:开发区无锡路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上刘家村、百堡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YK2021084)位置范围:开发区海滨路(长春大街-八角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八角村、八角口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YK2021087)位置范围:开发区兰州大街路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马家村、张家村村委会。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大季家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2021年开发区道路工程 今年3月,开发区共有18个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开工,包含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公园广场、桥梁工程等。 其中,海滨路延伸工程是构建全市大交通格局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建成通车后,将极大改善八角湾中央创新区的交通条件。 海滨路延伸工程 海滨路南起南京大街,北至北京北路,全长20.8公里,2021年启动南京大街至长春大街段建设,全长约5.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 南京大街至八角大街段,计划于3月份开工,9月底前完工通车;八角大街至长春大街段,计划今年年内完成一层沥青铺设。 5014号 公告仅包含一宗地块,位于潮水镇潮水二村和四村,性质为住宅用地。 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1〕5014号 为提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YKJX2018001)位置范围:开发区潮水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潮水镇潮水二村、潮水四村村委会。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潮水镇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3004号 本公告共包含两宗地块,均位于福山区,其中一宗位于张各庄镇,用途是林地;另一宗位于小河子村,用途为商住用地。 福山区小河子棚改历时已久,2017年8月,福新街道小河子棚改就已经启动,今年2月小河子棚改地块(烟J【2020】4001号)公开出让,3月6日正式摘牌。 成交总价为2162万元,楼面价为404元/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可兼容商业。地块位于福山区柳子河北路以北、台北南路以南,处于开发区和福山区交界处,荣乌高速和沈海高速在此交汇,毗邻烟台西站。 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烟征启公告〔2021〕3004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福山区福桃路南、车家村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格庄镇车家村委会 用途:林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福山区炮山路东、台北南路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新街道办事处小河子居委会 用途:商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为林业用地,地块二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福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1个区片,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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