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又一批土地公告出让或预告出让。主要包括以下几宗公告:烟征公告〔2021〕6001、6002号;烟征预公告〔2021〕1001、1003号。其中,6001、6002号公告的土地位于高新区,1001、1003号公告的土地位于芝罘区。 6001号 本次公告了5宗地块,均位于高新区,土地性质为两宗科教用地、两宗交通用地和一宗公用设施用地。 烟征公告〔2021〕6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海天路以西,纬一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西泊子村、北沙子村; 用途为:科教用地。 地块二:位于科技大道南侧、海越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草埠村; 用途为:科教用地。 地块三:位于学府西路南侧、海越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西泊子村; 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四:位于学府西路南侧、海越路东侧的规划16号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西泊子村、草埠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地块五:位于纬一路至创业路之间的经一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北寨村、东泊子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公顷补偿16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6002号 本次公告了5宗地块,均位于高新区,土地性质为一宗科教用地、四宗交通用地。 烟征公告〔2021〕6002号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蓝海路西侧、轸格庄立交桥北侧的航天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草埠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地块二:位于科技大道北侧、海天路西侧、港城东大街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东泊子村; 用途为:科教用地。 地块三:位于经三路至海澜路之间的规划4号路和刘家埠小学至火炬大道之间的经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刘家埠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地块四:位于海兴路以西、海天路以东的规划2号路及火炬大道以南与菊花山路之间的海天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望杆墩村、曲家洼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地块五:位于纬五路至纬六路之间的经八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山街道王家沙子村、岳家庄村; 用途为: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高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公顷补偿16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高新区:推动3所学校 此次发布的高新区征地公告中,含有三宗科教用地和一宗公共设施用地。 2021年,高新区将投资1.8亿,推动第二实验幼儿园、初级中学续建,新开工建设1所小学,回购力高阳光海岸幼儿园园舍、办成公办园,为辖区5所中小学、5所幼儿园校门前安装安全设施。 根据高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未来数年内,高新区将持续新建一批公办学校。 1001号 本次公告了1宗地块,位于芝罘区,土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公告的土地用途来看,将用于建设城市供热项目。 烟征预公告〔2021〕1001号 为保障城市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供热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民生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奇山街道梁家居委会内,竹林路以南、凤凰山隧道以北、竹林南路以东、观海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奇山街道梁家居委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10日,由芝罘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奇山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1003号 本次公告了4宗地块,均位于芝罘区,土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 烟征预公告〔2021〕1003号 为提供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魁玉西路以南,桦林彩云城以西,刘家居委会以东,郑家居委会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务街道刘家居委会、黄务街道郑家居委会、只楚街道西牟居委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西牟居委会以东,张家居委会以北、张家居委会以南、张家居委会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务街道张家居委会、黄务街道郑家居委会、只楚街道西牟居委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魁玉南路以东,黄务消防站以南,郑家居委会以北,张家居委会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务街道张家居委会、黄务街道郑家居委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魁玉路以北,青荣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西,西牟居委会以东,刘家居委会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务街道蓁山居委会、黄务街道刘家居委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芝罘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文件进行补偿。涉及集体土地地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地块涉及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今年烟台依然将多策并举治拥堵,在各个区的政府报告中,也都提到了要规划多条道路及桥梁建设的新建及改扩建,近期公告的土地中,涉及多宗交通运输用地,我们也期待烟台未来的交通状况能得到改善。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s://www.yt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