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严查的重点,辖区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10平方米以上)、美容店(30平方米以上);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300平方米以上);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7大类20种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