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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低价倾销,屡教不改,又一家电商平台被罚款,烟台人可能你也在用! [打印本页]

作者: yao-bin    时间: 2021-5-28 16:37
标题: 低价倾销,屡教不改,又一家电商平台被罚款,烟台人可能你也在用!

对于社区团购企业来说,用激进的价格补贴策略打压对手,抢占市场,已经玩不转了。

 

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不正当价格行为再次作出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十荟团被处以150万元顶格罚款,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早在今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随后,相关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据了解,2020年下半年以来,大型互联网平台涌入社区团购市场,利用资金、流量、数据等优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迅速扩张、“跑马圈地”、抢占市场、无序竞争。这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线下社区经济造成冲击,损害了守法合规经营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利益,长远上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而十荟团再次被处罚的原因是,并未完全落实整改承诺,其江苏区域仍存在大量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且行政指导会1个月整改期满后依然持续,已经成为了“惯犯”。

 

顶格罚款150万,停业3天

 

据悉,十荟团存在通过巨额补贴,以低于进货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低价倾销”行为。“十荟团”在没有计入商品运营成本、仓储成本、配送成本等支出的基础上,低于进货成本销售商品,实际上远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商品。

 

如十荟团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此外,十荟团利用欺骗性的语言、文字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如通过秒杀、直降等方式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存在虚构原价、谎称降价情形;通过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价格促销活动,但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含义等行为。

 

 

如十荟团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对于本次被顶格罚款和停业整顿,十荟团方面回应称,诚心接受处罚,并快速加强业务整改。“平台已第一时间对所涉及商家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同时成立专项小组,进行严格自查及全面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诚心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十荟团方面表示,此次处罚也给公司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弥补在成长中的不足,基于对已有问题整改得不彻底,本次整改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日常经营中贯彻“五个严防”“五个确保”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平台业务合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全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商贸企业合作,开创零售新业态,持续推动行业长期健康、有序运行,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创新无止境,经营有红线。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循监管,自觉守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千万不要想当然地以为交了罚款就买到了“护身符”,这样的“护身符”靠不住。互联网企业有资本、流量、规模优势,希望能够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更多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放在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上,放在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作共赢上,放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消费体验上,共同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繁荣发展。


作者: 穿心红萝卜    时间: 2021-5-28 16:40
今天这个题目很满意

蓬莱好像用这个平台的比较多

作者: 文件助手    时间: 2021-5-28 16:49
我之前用过,有一个月每天五点抢一块钱的东西,这玩意儿上瘾!
作者: 行云何处去    时间: 2021-5-28 18:48
没听过

作者: 黄渤之滨    时间: 2021-5-28 20:21
没在这个平台上买过东西

作者: 小王几点了    时间: 2021-5-28 20:31
没听过

作者: 砚田墨海    时间: 2021-5-28 21:28
没听说过这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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