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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20亿元,这四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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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厚脸皮又2
时间:
2021-5-24 09:49
标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20亿元,这四个人是谁?
近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战某某、王某、崔某某、王某某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审查,烟台某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20亿元。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犯罪嫌疑人均未退赃,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出批准逮捕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太好奇了!这是哪家公司?
作者:
mqz
时间:
2021-5-24 09:55
同好奇!
作者:
Peashooter
时间:
2021-5-24 10:29
退赃的话就不用逮捕了?
作者:
Peashooter
时间:
2021-5-24 10:29
坐几年,能换来几十亿,也划算啊。
作者:
闪亮的二胖子
时间:
2021-5-24 11:18
Peashooter 发表于 2021-5-24 10:29
坐几年,能换来几十亿,也划算啊。
退赃就是非法吸存,不退就是非法集资
你退不退这个钱你自己也拿不到。
量刑不一样。
作者:
hua1516
时间:
2021-5-24 12:09
那些银行行长得羞愧死!还不如几个骗子
作者:
gadazhuang
时间:
2021-5-24 14:06
怎么弄那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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