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提出明确要求。

将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从小学延伸到初中,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需求的学生全保障。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义务教育学校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进行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延时服务结束时间:4月至9月底,城区小学一般不早于17:20,城区初中一般不早于17:50;10月至次年3月底,城区小学一般不早于16:50,城区初中一般不早于17:20。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及每天实行校车接送的学校可以参照上述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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