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最新一批拟征收土地公告,烟台多个地方的土地将被征收。
本次征收范围涉及福山区和开发区的多个行政村,土地性质涵盖了住宅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公路用地等多个方面。
福山区
本次福山区共有9宗土地启动征收,分别是烟征启公告〔2020〕3009号(6宗)、烟征启公告〔2020〕3010号(2宗)、烟征启公告〔2020〕3011号(1宗)。
这9宗地主要集中在福山南部地区,包括门楼镇、高疃镇、回里镇,以及清洋街道和福新街道,共涉及到16个村。土地性质包含住宅、商服、工业、公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
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烟征启公告〔2020〕3009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福山区聚贤路南、奇泉路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门楼镇仉村孙、西周格庄、仉村王、仉村林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福山区杏坛路南、奇泉路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门楼镇赵庄村、仉村李、仉村王、仉村林村村委会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福山区中古路西、曲家沟村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疃镇湘里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福山区磁阳路北、吕家沟村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疃镇李家沟、孙家疃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福山区金山路北、东一路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疃镇吕家沟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福山区港城西大街南、烟台农博园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洋街道大沙埠居委会
用途: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至地块五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地块六为福山区道路建设用地。以上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0月4日由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福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烟征启公告〔2020〕3010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福山区聚贤路南、奇泉路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门楼镇仉村李、东周格庄村村委会
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福山区炮山路西、小河子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新街道办事处小河子居委会
用途: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二为福山区道路建设用地。以上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0月4日由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福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烟征启公告〔2020〕3011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福山区烟青一级路北、李家疃村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里镇西回里、李家疃、谭家庄村委会
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上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10月4日由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福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开发区
开发区本次共有12宗土地将被征收,全部位于开发区西部地区,集中在古现和大季家两个板块。
古现板块共征收10宗地,土地性质分为公共设施、工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7宗占了大头。大季家版块征收2宗地,全部为工业用地。
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烟征公告〔2020〕5009号
为提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YK2020024)位置范围:开发区大季家街道C-40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大赵家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YK2020036)位置范围: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昆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西臧家村、邱家村委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YK2020040)位置范围: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海口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下西村、西臧家村、谭家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YK2020039)位置范围:开发区大季家街道C-15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方里刘家村委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YK2020027)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B-26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下刘家农业村、下刘家渔业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YK2020028)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B-26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下刘家农业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七(YK2020029)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B-26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下刘家农业村、下刘家渔业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八(YK2020030)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A-29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潘家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九(YK2020031)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A-27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潘家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YK2020032)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A-30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大王家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一(YK2020033)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A-30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梁家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二(YK2020034)位置范围:开发区古现街道A-27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亩补偿7.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0日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古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相关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本次征收土地,主要集中在福山和开发,而开发区又主要集中在西部的古现和大季家版块。
八角大季家版块
八角大季家版块,是近年来最被看好的片区之一,尤其是潍烟高铁即将开建,这里将依托机场、港口和高铁,成为烟台西部的交通枢纽。
大季家将连同扩建后的蓬莱机场、以及连接到开发区的烟台轨交线路一起,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烟台西部的“副中心”。
根据规划来看,大季家高铁站将实行高铁站、龙烟铁路火车站、地铁站三站并站,同时建设换乘中心,汇集铁路、轨道交通、公交、出租(预留城际)等多种运输方式,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
古现版块
在其他片区加大力度发展时,古现也不甘示弱。这里将以文旅为内核,主要建设古现文化小镇和葡萄酒小镇,打造“胶东城市后花园”。
开发区将不仅拥有核心工业区、自由贸易区、科创产业区等区域,还将拥有以鲁菜、王懿荣故居等为主体的文旅休闲区——古现。
从目前片区规划来看,古现将成为烟台最具吸引力的城市新板块,提升城市品质,留住城市底蕴。从本次土地征收来看,将有10个行政村的土地被征收,大部分将用于建设住宅项目。
Garza 发表于 2020-9-2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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