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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法盲们上一课 [打印本页]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16
标题: 给法盲们上一课
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狂犬病犬,野犬,纵容或放纵犬只恐吓伤害执法工作人员的犬只,其他依法需要捕杀的犬只,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捕杀。这一条是公安部门的职责,但也没有明确规定说普通群众不能参与捕杀。法无禁止皆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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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18
坐等各种狗来咬我,没有杠抬的日子是多么的空虚,没有杠抬的日子是多么的落寞

作者: 北风过境    时间: 2020-7-12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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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30
长期给流浪狗提供食物,可以被视为饲养流浪狗,成为流浪狗的管理者,一旦发生纠纷,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1642513614220836&wfr=spider&for=pc

作者: fnnmylove    时间: 2020-7-12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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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35
欲擒故纵 发表于 2020-7-12 07:28
咬人的狗必须打死,至少也得打断腿,让它以后再敢咬人。

最好由爱狗人士统一收养,对其教育感化,给它一次重新做狗的机会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35
fnnmylove 发表于 2020-7-12 07:31
多学学法律

嗯,活到老,学到老,技多不压身

作者: 林间小溪    时间: 2020-7-12 07:41
前阵子莱山保安打死一条流浪狗,引起烟台爱狗人士的强烈不满。把电视台都找来了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44
林间小溪 发表于 2020-7-12 07:41
前阵子莱山保安打死一条流浪狗,引起烟台爱狗人士的强烈不满。把电视台都找来了

最后怎么处理的?爱狗人士是否表示满意?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46
断桥铝全铝家具 发表于 2020-7-12 07:42
还规定养狗必须办证呢,有几个去办的,没证就是不合法的

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办狗证那是对他们的侮辱,那哪是狗啊,那是他们的亲人,母子之情也不过如此

作者: 酸奶机    时间: 2020-7-12 07:47
养狗可以,在自己家里养,不要出门。

作者: 管家不管自己家    时间: 2020-7-1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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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51
酸奶机 发表于 2020-7-12 07:47
养狗可以,在自己家里养,不要出门。

我不反对养狗,但要做到文明养狗,依法养狗,善始善终,不要给别人带来麻烦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52
断桥铝全铝家具 发表于 2020-7-12 07:48
所以你以后要是打死了狗以后,有人找你麻烦,你就让它提供证明那是它的狗

关键是狗咬人的时候怎么没人证明那是他的狗呢?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7:53
嘉嘉宝宝 发表于 2020-7-12 07:51
咬人的狗必须砸死,不咬人的没必要杀

嗯,言之有理

作者: 北风过境    时间: 2020-7-1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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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8:02
欲擒故纵 发表于 2020-7-12 07:59
对于不咬人的狗,还是应该喂养的,毕竟也是条生命,咬人的必须死。

爱狗人士表示,狗咬人是人的错,咬了孩子是大人的错,你没把孩子拴好,咬了大人是老人的错,大人没教育好,咬了老人是祖宗的错……

作者: 大约在冬季G    时间: 2020-7-12 08:19
谁都可以杀,早死早托生,愿它们下辈子不再做狗了
作者: 贝贝吖    时间: 2020-7-12 08:20
前天看到路上有遛狗的,用绳子拴着,嘴上还戴了个罩子,挺好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8:21
贝贝吖 发表于 2020-7-12 08:20
前天看到路上有遛狗的,用绳子拴着,嘴上还戴了个罩子,挺好

这样的少见

作者: 贝贝吖    时间: 2020-7-12 08:24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8:21
这样的少见

嗯,不过值得倡导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08:27
养犬办法形同虚设,根本没人管,打110+12345都没有用

作者: LTYTZX    时间: 2020-7-12 08:28
贝贝吖 发表于 2020-7-12 08:20
前天看到路上有遛狗的,用绳子拴着,嘴上还戴了个罩子,挺好

这样的极少,绝大部分能栓上绳子就烧高香了,看看多少任凭狗爹撒野跑的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08:29
钰禾 发表于 2020-7-12 08:27
养犬办法形同虚设,根本没人管,打110+12345都没有用

虚不虚那得看闹到什么程度,闹到法院的话,谁敢说他虚?

作者: LTYTZX    时间: 2020-7-12 08:30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7:35
最好由爱狗人士统一收养,对其教育感化,给它一次重新做狗的机会

你是说  狗咬了人,然后对其教育感化?那么被咬的人算找谁的。  既然狗主对他儿子都不管了,凭什么要别人给它一次机会呢?
作者: LTYTZX    时间: 2020-7-12 08:32
林间小溪 发表于 2020-7-12 07:41
前阵子莱山保安打死一条流浪狗,引起烟台爱狗人士的强烈不满。把电视台都找来了

既然那些人那么爱狗,为何不收养在自己家呢?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08:32
狗没咬人,就是扰民了,蹲楼道里孩子不敢走,怎么告呀?而且随地拉尿,车轮胎都得挡板,真是烦死了

作者: LTYTZX    时间: 2020-7-12 08:34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7:44
最后怎么处理的?爱狗人士是否表示满意?

其实我最想看到的是,爱狗人士突然被狗咬后,他们精神分裂的样子
作者: LTYTZX    时间: 2020-7-12 08:35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7:52
关键是狗咬人的时候怎么没人证明那是他的狗呢?

那就是流浪狗,坚决打死!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08:35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8:29
虚不虚那得看闹到什么程度,闹到法院的话,谁敢说他虚?

而且,养狗的是个八十的老太太和九十的老头,他们表示,谁都不怕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08:40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8:29
虚不虚那得看闹到什么程度,闹到法院的话,谁敢说他虚?

你告吧,我出不了庭,你闹吧,我心脏疼。你听说过有种人,叫为老不尊吗,他们觉得你打了他们的狗,你就是坏人,恶人,心地不善良,他们从来没觉得自己不好,没觉得自己的狗不好,都是人不好

作者: ytwskx    时间: 2020-7-12 08:40
钰禾 发表于 2020-7-12 08:32
狗没咬人,就是扰民了,蹲楼道里孩子不敢走,怎么告呀?而且随地拉尿,车轮胎都得挡板,真是烦死了

不少遛狗的人,任由狗到处拉尿,明知道拉尿在别人门口不对,也是装糊涂,丑恶嘴脸也是够受的。这狗对于上次拉尿过的地方,有气味就会反复去拉尿,真是作恶不止啊。
这方面,养狗的人属于监护人,狗的任何不当行为,养狗人都是有错,需要承担的。
所以有不少人对于养狗比较有意见。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08:42
ytwskx 发表于 2020-7-12 08:40
不少遛狗的人,任由狗到处拉尿,明知道拉尿在别人门口不对,也是装糊涂,丑恶嘴脸也是够受的。这狗对于上 ...

我真是让邻居的狗,够够的,等孩子上学了,我要把房子卖了,搬家…我躲得起

作者: 郭忠福    时间: 2020-7-12 08:42
喂流浪狗猫的没出事说有爱心,什么都好,出事了连带责任,这就是双面人好坏都是你们说的

作者: ytwskx    时间: 2020-7-12 08:44
钰禾 发表于 2020-7-12 08:42
我真是让邻居的狗,够够的,等孩子上学了,我要把房子卖了,搬家…我躲得起

也不一定需要搬,因为狗的寿命短,十几岁相当于人的百八十岁了。

作者: YTMSA    时间: 2020-7-12 09:36
支持!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10:26
ytwskx 发表于 2020-7-12 08:44
也不一定需要搬,因为狗的寿命短,十几岁相当于人的百八十岁了。

唉可是养狗的人不会只养一个呀

作者: 大家好    时间: 2020-7-12 10:48
钰禾 发表于 2020-7-12 08:27
养犬办法形同虚设,根本没人管,打110+12345都没有用

很多法条都是制订了,但遵守的少,实行难。比如养狗、交规、吸烟等等。

作者: 钰禾    时间: 2020-7-12 10:49
大家好 发表于 2020-7-12 10:48
很多法条都是制订了,但遵守的少,实行难。比如养狗、交规、吸烟等等。



作者: 酸奶机    时间: 2020-7-12 11:58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07:51
我不反对养狗,但要做到文明养狗,依法养狗,善始善终,不要给别人带来麻烦

我也不反对,但是不是所有人喜欢,所以在家待着不出门最好

作者: jingeruowa    时间: 2020-7-12 17:41
贝贝吖 发表于 2020-7-12 08:20
前天看到路上有遛狗的,用绳子拴着,嘴上还戴了个罩子,挺好

带着狗出门...如果不签绳子...容易跑丢...容易被车撞到没有生命体征....容易被人把狗抱起来就跑的看不见了...两个人骑着摩托的人就能操作这件事......

另外...套上狗嘴套也是必须的...很多宠物狗都是吃了毒饵被毒死了.....所以...牵着绳子...戴上狗嘴套...是为了让狗更好的活着...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2 18:52
只能说你也是法盲。。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2 18:53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2 18:52
只能说你也是法盲。。

愿闻其详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2 19:07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2 18:53
愿闻其详

首先,这条法律是2007年的,是民法典之后的,2020年民法典(物权法篇)出台后,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执法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没收,查抄,或者依法销毁。但是民法典以及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并没有权利侵犯他人私有财产。也就是你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并不对,法律有规定的。公民是没有权利侵犯他人财产的,这是其一。
其二,中国宪法赋予的执法机关以及机构是人民法院,人民警察部队,以及人民检察院。就指着城管,只有查处的权利,没有执法的权利。只有报请人民法院,法院下达了执法文件,才能依法销毁或者捕杀。法律要弄明白,你一个公民参与捕杀,说小了,根据物权法,你要赔钱。说大了,根据民法典,刑法,宪法,你破坏他人财产,是要背判破坏公私财产罪,玩大了你要入刑的。如果别人根据你这个论坛发的文章入刑了,你是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3:05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2 19:07
首先,这条法律是2007年的,是民法典之后的,2020年民法典(物权法篇)出台后,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我想问下现在街上的流浪狗产权归谁所有?你说我侵犯了物权法可以,你带给我讲明白的,我侵犯了谁的物权?被侵害的主体是谁?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3:09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2 19:07
首先,这条法律是2007年的,是民法典之后的,2020年民法典(物权法篇)出台后,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另外你说执法部门只有报请人民法院,法院下达了执法文件,才能依法销毁或者捕杀。咱俩要不要打个赌?找一条咬人的流浪狗,报警。看看民警是不是需要先报批法院获得执法文件才能捕杀?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3:20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2 19:07
首先,这条法律是2007年的,是民法典之后的,2020年民法典(物权法篇)出台后,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最后补充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地位仅次于宪法,高于民法!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3:55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3:05
我想问下现在街上的流浪狗产权归谁所有?你说我侵犯了物权法可以,你带给我讲明白的,我侵犯了谁的物权? ...

你一直在说街上的流浪狗,我一直在说家养犬。真不明白不喜欢狗就不喜欢,恨狗就恨狗,但是作为一个人,有思想有理智的人,非要用不理智的想法和方法去说一件事,大多数人都觉得非常没有意思!理智的对话是为了解决问题,用自己不喜欢的思想去对话,那叫没意思。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3:57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3:09
另外你说执法部门只有报请人民法院,法院下达了执法文件,才能依法销毁或者捕杀。咱俩要不要打个赌?找一 ...

咱俩打赌就打赌,但是你别用流浪犬三个字来蒙蔽全网人民。你怎么证明的流浪犬?哦?!你说是就是了?!都不用警察说是吧!行啊!打赌来,我就找条家养犬带出门,你打电话就说是流浪犬,打死给我看看!赌注怎么签协议?!!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3:59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3:55
你一直在说街上的流浪狗,我一直在说家养犬。真不明白不喜欢狗就不喜欢,恨狗就恨狗,但是作为一个人,有 ...

我说的是咬人的流浪狗,不是所有的,家犬咬人的可能性更小。另外补充一点,不知道为什么老是发不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06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3:57
咱俩打赌就打赌,但是你别用流浪犬三个字来蒙蔽全网人民。你怎么证明的流浪犬?哦?!你说是就是了?!都 ...

重申一遍,咬人的流浪狗,很简单啊,家狗和野狗还是好区分的,比如身上的洁净程度,有无狗牌狗绳,附近有没有主人跟随,这个是生活常识,还用教吗?另外,家狗一旦咬了人,狗主大概率马上潜逃,狗子也就变成流浪狗了哈哈。协议你起草,只要你有底气就行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4:07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4:06
重申一遍,咬人的流浪狗,很简单啊,家狗和野狗还是好区分的,比如身上的洁净程度,有无狗牌狗绳,附近有 ...

看了很多帖子,搞了半天你不是一个能理智说话的,难怪没多少人搭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全网网友,我浪费大家视线了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10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07
看了很多帖子,搞了半天你不是一个能理智说话的,难怪没多少人搭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em1 ...

哈哈哈哈,我理不理智不打紧,关键是你发帖子有人搭理你吗?我自始至终都在说法理,没骂过人,你大概率就是我所说的虚伪的爱狗人士,理论不过就算了,不要搞这些小动作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4:13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4:10
哈哈哈哈,我理不理智不打紧,关键是你发帖子有人搭理你吗?我自始至终都在说法理,没骂过人,你大概率就 ...

可拉倒吧。张嘴闭嘴都是爱狗人士?这词不是贬义词?!自己不懂法,还不愿意按照法理办事,一说话就用流浪狗来误导群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说的那么多帖子我刚才瞅了一遍,有哪个讲法理,说规章的?拿着自己的思想去左右法律,哈哈哈哈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15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13
可拉倒吧。张嘴闭嘴都是爱狗人士?这词不是贬义词?!自己不懂法,还不愿意按照法理办事,一说话就用流浪 ...

来来来,你懂法,你给我讲讲哪条法律说了不准打流浪狗?我忽悠老百姓?你能代表的了老百姓吗?至少我不用你代表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4:16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4:10
哈哈哈哈,我理不理智不打紧,关键是你发帖子有人搭理你吗?我自始至终都在说法理,没骂过人,你大概率就 ...

你骂不骂人和是不是带有思想偏见说话有关系?又想混淆视听?!我说过你骂人?!哈哈哈哈,想混淆视听你可以选择和小姐姐还有房空团聊聊,你们肯定能聊到一起去。想摆正思想和心态就和大家聊聊。省的一张嘴先把你骂不骂人放前面,搞得谁冤枉你骂人了一样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18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16
你骂不骂人和是不是带有思想偏见说话有关系?又想混淆视听?!我说过你骂人?!哈哈哈哈,想混淆视听你可 ...

思想偏见谁没有啊?要不还辩论什么?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你没偏见你说说哪条法律不让打流浪狗啊?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19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16
你骂不骂人和是不是带有思想偏见说话有关系?又想混淆视听?!我说过你骂人?!哈哈哈哈,想混淆视听你可 ...

另外我也挺佩服你的,一个干婚庆的知法懂法确实不容易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4:20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4:15
来来来,你懂法,你给我讲讲哪条法律说了不准打流浪狗?我忽悠老百姓?你能代表的了老百姓吗?至少我不用 ...

又开始流浪狗了,首先流浪狗你怎么定义的?流浪狗有没有产权归属?你都没办法证明人家有没有产权归属你就把东西放无主?!意思一套房子没人住,流浪了,空置了。你就能占有?烧毁?一个人流浪了,你就能打死?快,街上流浪的人不少,你打死!物权法规定了,公民不得侵犯他人私有财产,宪法也规定了。流浪狗是流浪狗,你证明不了他没有固定产权人,你就是违法物权法!城管抓到流浪狗,依法也需要公示,公示什么?公示是不是无主的!!懂公示吗?登过报纸公示吗?知道他的作用吗?

作者: DAVIRAIN    时间: 2020-7-1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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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14:21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4:19
另外我也挺佩服你的,一个干婚庆的知法懂法确实不容易

是人都应该懂法!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虽然干婚庆,但是我以国外为主。不懂法不要就混废人了。你懂法吗?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4:35
DAVIRAIN 发表于 2020-7-14 14:21
没事离这些畜牲远点,它咬你你还要咬回来不成吗?那些被狗咬的你不去招惹它,它能咬你吗?!

任何动物都有其天性,这是后天很难被改变的,狗子虽然被人类驯化,但是骨子里依然存在狩猎的天性,这种天性在面对魁梧的成年人时可能会被压制,因为它们也是有智商的,知道可能有危险。但面对婴幼儿和老人就不一定了。百度搜索下,婴儿抱在怀里被狗跳起来咬,你说婴儿招谁惹谁了?

作者: mengming1981    时间: 2020-7-14 15:40
有没有真正的爱狗人士?谁负责那一片的流浪狗,如果有人在那一片被流浪狗咬伤了,需要打狂犬疫苗,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费,他能承担的,我们签个合同,公正一下,公证费我出,再出个资产证明,别出事了连疫苗钱都出不了。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9:44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20
又开始流浪狗了,首先流浪狗你怎么定义的?流浪狗有没有产权归属?你都没办法证明人家有没有产权归属你就 ...

非要死板教条的话,短时间内确实无法证明其是否无主,但是通过基本生活常识来看,还是很容易辨别的,你家的宠物狗满身污垢啃食垃圾吗?如果生活中每一件事都要较真的话,我们将会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比方说你去超市买东西,结账的时候收银员说,先生,请证明你付的钱是自己的!会不会觉得很搞笑?废话,从我钱包里拿出来的钱不是我的是谁的?有点生活常识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示公告确实是有的,但也仅限于涉及重大事件和较大金额的事件而已,你找个城管公示流浪狗的图片给我看看,不要信口开河!无主的房子有锁,一般进不去,我也不敢住,我家不缺房子,你缺的东西不代表我也缺!流浪人员也是人,受法律保护,就不用说了。流浪狗受什么法律保护?唯一能扯得上点关系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貌似也没把流浪狗注册在内!宠物保护法?抱歉,这个只有发达国家才有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9:45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21
是人都应该懂法!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虽然干婚庆,但是我以国外为主。不 ...

我不敢说自己有多懂法,感觉至少比你强点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19:52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14:21
是人都应该懂法!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虽然干婚庆,但是我以国外为主。不 ...

你这账号是不是有点问题?上次你回帖,我没收到消息,这次你回帖直接不显示内容,4个小时后才看见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20-7-14 21:07
ytsunwj 发表于 2020-7-14 19:52
你这账号是不是有点问题?上次你回帖,我没收到消息,这次你回帖直接不显示内容,4个小时后才看见[ ...

你这人怎么这么喜欢先把东西赖给别人?!你收不到信息,又不是我收不到。你不查一查自己的账号和App,你问我?

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4 21:31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20-7-14 21:07
你这人怎么这么喜欢先把东西赖给别人?!你收不到信息,又不是我收不到。你不查一查自己的账号和App,你 ...

你不是经营海外业务吗?我怕有时差

作者: DAVIRAIN    时间: 2020-7-1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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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unwj    时间: 2020-7-15 08:51
DAVIRAIN 发表于 2020-7-15 08:14
看见狗了还抱着孩子不会躲远点走吗,非得和狗走近了招咬。

狗子有腿有脚的,架不住它主动靠过来啊,一般人还真未必跑得过它们

作者: ytoiwalyg    时间: 2020-7-18 22:33
流浪狗和家狗从外观上很好区分。喜欢养狗不反对,做好安全措施,不能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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