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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有人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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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佳圆
时间:
2020-4-29 10:16
标题:
总有人不配做人。
6个月女婴被性侵纸尿裤上布满血迹:总有人不配当人
这两天,贾静雯做客《鲁豫有约》透露自己在5岁时,在公园被陌生男子强行拖进厕所,幸亏被堂哥拉出来了,才逃过一劫,让人心惊不已。
让人想起那个刷爆网络,至今没有其他消息的鲍毓明性侵幼女(星星)案。
星星的母亲认识的鲍毓明,学历高,有好的工作,对星星也格外关心,李母认为,鲍毓明会是个好爸爸,于是放心的把女儿交给了他。
之后这位养父多次对她性侵和非法监禁,让星星三年未能上学,精神处于崩溃边缘。
星星第一次被性侵后,趁鲍毓明不注意,她在网上查下体为什么会痛,一位医生老奶奶说:“你被强暴了。”
在医生奶奶的指引下,李星星报警并向医生讲了自己被暴力的经过。
但是没有任何回音。
2019年4月8日,被鲍毓明在经期强暴与殴打后,星星选择了自杀。被人救下后,星星选择再次报警。
但星星最终只收到一份《撤案决定书》,鲍毓明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而在评论留言里,我们最不希望听到的声音也还是出现了:
“孩子的妈妈这么放心把孩子交给陌生人,活该不出事么?”
更有人把一件恶臭男人性侵幼女的新闻,硬生生编出了一部小说大纲:
名字叫做“14岁心机仙人跳少女和44岁傻白甜法律高管”
里面专门有一句:“14岁少女对48岁大叔爱而不得。”
暗搓搓地敲定了整个案件的本质。
还有人能不合时宜的提出:
“性自由”
我可去xx的性自由。
我听过受害者有罪的言论,但并不知道人性可以肮脏到如此地步。
假如李星星是他的女儿,或是他的妹妹,不知还能不能编出这样声情并茂的小说。
什么是受害者有罪?
就是很多人的口头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和“一个巴掌拍不响”。
其中最杀人无形的一句话就是:“怎么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
就拿这次的性侵来说,有些人认为,如果不是星星母亲疏忽大意,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同样,那些被性侵的女性,一定是自己出了问题才遭此横祸。
在电影《嘉年华》中,12岁的女孩被性侵后,她的妈妈做的第一件事,是剪掉她的裙子和长发。
林奕含的自传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主人公房思琪向父母倾诉自己被性侵的经历,还没说完,父母就打断她说:
“小小年纪就这么骚。”
比利时曾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展览,名字叫做:
“what were you wearing”(你当时穿的是什么?)展出了18个遭遇性侵的女性当天所穿的衣服,每一件衣服都是一个惨痛的过去和无法忍受的痛苦。
每一件衣服旁边,都有一张字签:
“那件事发生好几天后我才敢去上班,当我告诉老板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她却问我一样的问题。我愤怒地回答,牛仔裤和T恤啊!不然打篮球你会穿什么?接着我就冲出去了,再也没回去那儿上班。”
“一条黑色裙子和一个红色大毛衣,我跟我舍友借的。当时我要和一个喜欢的男孩子出去约会,出门前还特开心。”
但最让人震惊和心痛的,是一件小马图案的儿童上衣,主办方负责人说:“我无法想象这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多么痛苦。”
去年在一辆高铁上,一个女孩向乘务员报警称自己遭到了性骚扰。
坐在她旁边的男人先是不停的碰自己破洞牛仔裤的裸露处,一开始以为男子不小心也就没在意,但对方更加大胆,直接将手指放在小陈的牛仔裤拉链处,慌张的小陈立马拍下照片取证。
男子被押到派出所时,气急败坏的对警察说:“你穿破洞牛仔裤,就算摸了也不怪我!”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他终于承认摸了女孩的腿:“我看她被摸了也没反应,又没有拒绝,当然觉得她自己也是愿意的。”
我们的性文化里有一个灰色地带:在发生关系前,你是否表达了“认同”?
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提出了在一段关系中女性的“性同意”概念: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犯罪”。
最引人注意的是最后一张图:
“同意也可以撤销”
即使女性同意和男性有进一步的发展,但只要女性说不,就随时都有终止一段关系的权利。
2017年,湖南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
一个刚满6个月的女婴在父母给自己办满月酒的时候,被自己的堂叔强奸。
当时孩子父母忙于应酬宾客,就把孩子交给了一旁老实巴交的亲戚。
等父母再去抱孩子时,发现女婴已经哭到嗓子嘶哑,身上的纸尿裤不见了,下半身全都是血。
医生的检查结果是:处女膜和阴道破裂,全身有多处挫伤。
这个女婴只有6个月,她有什么错要被这样惨痛的对待?
那些把被强奸的过错归结于女性的,又怎么解释?
每次事发,总有一群恶臭评论掩盖罪恶,宁可想尽办法狡辩,都不愿承认作恶的事实。
于是这样的怪象就引起了另一个怪象:
女性被性侵——觉得丢人不敢出声——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更多女性受伤。
据统计,全国受到性侵犯或性骚扰的女性多到让人震惊。
而这些男性并未受到任何惩罚:
星星的案件发生后,韩红发微博说“我是韩红,你记着!”,章子怡直接转发了这条微博:
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声讨和关注,被网友称为“姐姐来了”、“哥哥来了”。
微博知名博主 @梁钰stacey 曾发起了一场“你是否被性侵”的问答,让人震惊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在评论区讲述自己被性侵的经历,而在施暴的人群中,甚至还有同为女性的同学:
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心疼不已,但遗憾的是,即使有活生生的受害者鼓起勇气剖开伤口,键盘侠还是没有放过她们:
这就是现代女性直面的实况。
她们遭受着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久久不能释怀。因为像星星和护士这样在得知真相的第一时间选择不沉默,主动报警寻求帮助的女性,却少之又少。
因为性骚扰的模糊界定,对加害者的宽容,让遭受侵犯的女性害怕报复,害怕更多的闲言碎语,在男权之下,她们只能沉默,寄希望于运气。
(来源:@梁钰stacey的
每年3月8日全国妇女节,我们在庆祝什么?
我们庆祝,女性有拥有越来越多可以选择的权利,庆祝女性开始在各个方面得到尊重与重视。
而事实是,女性在争取权益的道路上已经遭到了太多坎坷。
曾有个新闻:韩国一位出狱的强奸犯被警方强制戴上“耻辱脚镣”,即使他出狱了,无论他在哪,大家都能看到他曾经是个强奸犯。
他痛苦的说:“戴着它让我无法正常生活,每个人看到都会躲避着我。”
果然视频一出,很多人又开始滥用同情觉得“罪不至此”。
抱歉,即使是让侵犯者遭受白眼和唾骂,甚至生存困难,对真正受害者的安慰也只是微乎其微,只因这是生而为人的底线,与其他无关。
何况在大部分地区,连这样的安慰都没有,只有那些无辜的女性日日夜夜遭受着自我怀疑与自我否定的折磨。
遭受强奸可怕吗?可怕!
但比遭受侵犯更可怕的,是周围人的语言暴力,每一个“受害者有罪”的言论者,都是无形的刽子手,他们会把舆论方向导入另一个与公共认知不同方向,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智慧”与“不同”。
遭受侵害的女性不敢发声,于是加害者愈加疯狂,结果就是更多的女性丧失安全。
这些深受其害而不敢发声的女性,可能是你的母亲,你的妻子,你的妹妹。
我们关注星星,不仅是因为她是受害者,也因为她同样是个英雄,尽管她只有14岁,但对于所有女性而言,她也是一个姐姐,是一个敢于发声,敢于对魔鬼说不的英雄。
《负重一万斤长大》里有句歌词:
罪恶不应该被权利去掩护
也不该被心软去原谅
就像评论里有个女孩说的:“你尽管去勇敢,尖叫时我做你的回音!”
愿所有女性不要再被恶意所吞噬,能永远的站在光亮之处,被爱抚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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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ytts
时间:
2020-4-29 10:59
调查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结果?
作者:
张佳圆
时间:
2020-4-29 11:11
sdytts 发表于 2020-4-29 10:59
调查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结果?
据我所知,还在调查中。
作者:
sdytts
时间:
2020-4-29 11:12
张佳圆 发表于 2020-4-29 11:11
据我所知,还在调查中。
期待真相
作者:
大渺渺
时间:
2020-4-29 11:27
父母要保护好孩子,是爱是责任。女孩要懂得珍惜自己,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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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4-29 14:07
英雄杀恶龙的故事
作者:
妞。不怕
时间:
2020-4-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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