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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元宵之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 [打印本页]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02
标题: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元宵之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
依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2019年烟台市区继续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台公安公布举报电话:110、6297099。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16年12月28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6年12月28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下列区域适用本条例:(一)芝罘区;(二)福山区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三)莱山区的莱山经济开发区、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初家街道、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
(四)牟平区的牟平经济开发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五)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
(六)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七)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 本条例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协助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第六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七)景区、林地、绿地;(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有关单位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或者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工作。
第七条 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条 重大节庆活动需举办焰火晚会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机关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第九条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二)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 (三)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一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 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设置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零售。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属地管理或者责任范围内划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并制定公约,组织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宾馆、酒店等单位,对属地管理或者责任范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拒不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禁售时间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19-8-23 10:04
说这些没用,哈哈哈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08
咋没用?财神节放鞭炮罚你500,你很愉快地接受了?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19-8-23 10:13
本帖最后由 客观看世界 于 2019-8-23 10:23 编辑
罚了几个?如果处罚的够多、震慑作用够大,昨晚就不会这么多放的了。现在随意放鞭炮的虽然是少了很多,但还是有很多人想放就放,就是因为得不到及时处罚,无所谓的态度加上侥幸的心理让不按照规定燃放的情况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像昨晚这样的情况,这两天就应及时发布处罚通告,将受到处罚的公布于众,警示人们不能违规燃放,提高禁放规定的严肃性。你就这么一说,我就这么一放,什么事都没有,那后面还会出现违规燃放,而且可能会越来越多,结婚放、开业放、过节放,想放就放,现在很多人不是因为有这个禁放规定不放了,而是平时不容易买到了,呵呵。
作者: 疯狂神仙 时间: 2019-8-23 10:17
我就想知道能抓了几个???
作者: 海草房 时间: 2019-8-23 10:20
昨天晚上放的那么多怎么没人管?
作者: wanyanziyu 时间: 2019-8-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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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coln 时间: 2019-8-23 10:27
烟台市的领导没有看到放鞭炮的,也没有接到市民投诉放鞭炮的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31
昨晚我家周围没有放的。要不是上论坛来看到相关的帖子,还真没注意。哈哈。出了这么个条例,各自心里有数就行了。你要是被罚了,别怪别人。以前也罚过不少,你没有关注罢了。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31
你举报了几个?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31
你举报了吗?
作者: 疯狂神仙 时间: 2019-8-23 10:34
都耳朵聋吗?还用举报,彪点是不是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35
侥幸呗,看你运气啦。贪污的起码暂时还给自己谋了利益,放个破鞭炮,本来祈求财神爷能眷顾一下,结果没想到财没求到,反倒先破财,对你有什么好处?愿意明知故犯的,就继续作呗。不愿意纵容这帮蠢货的,愿意举报就举报,罚到你别心疼、别叽歪。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39
你觉得放鞭炮的多还是有空查的警察多?隔得远等去了人跑了,抓谁去?脑子是个好东西,你需要有。
作者: 疯狂神仙 时间: 2019-8-23 10:40
我看你确实没脑子,举报,你大晚上的都看不清人你举报个锤子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40
你不是烟台市的领导,你怎么知道?
作者: wanyanziyu 时间: 2019-8-2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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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yanziyu 时间: 2019-8-2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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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0:59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作者: wanyanziyu 时间: 2019-8-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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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yt7901 时间: 2019-8-23 11:25
那么 问题来了,我该怎样举报?
“110,有人放鞭炮。”
“好的,放一下你的位置”————罗里八嗦的,得1分钟吧?早放完了吧?
OK,if not
然后再N分钟后处警————前提是有人会处警。
OK,if yes
你凭什么说我放的鞭炮?
作者: 但求无悔 时间: 2019-8-23 11:27
有了规定不去执行,还不如没有。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19-8-23 11:36
这样的管理一般是依托物业,由物业去劝止,如果不听继续燃放,物业保留证据,警察根据证据处理罚款,如果物业不管理,警察可以根据现场燃放证据,比如无人机的拍照记录,现场燃放痕迹等,处罚物业,形成多方连环管理,否则,到处燃放,警察找到位置,早找不到人了。
作者: 傲气麦 时间: 2019-8-23 11:37
财神节放鞭炮。我不知道财神高不高兴,我只知道卖鞭炮的高兴了。
作者: 寂寞之烟 时间: 2019-8-23 11:58
你所在的小区一定是高端封闭小区,昨晚那么多放鞭的你家附近都没有。
作者: 谢霆峰 时间: 2019-8-2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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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网一丈青 时间: 2019-8-23 12:09
分析到位
作者: 大只大只 时间: 2019-8-23 12:10
昨晚鞭炮声噼里啪啦的
作者: 烟台老麻雀 时间: 2019-8-23 14:46
昨天有个面馆开业,就被罚了
作者: 烟台老麻雀 时间: 2019-8-23 14:48
一般罚门面店,老百姓抓不到
作者: 鲁网一丈青 时间: 2019-8-23 14:53
燃放鞭炮者是鞭炮经销商的财神
作者: 水瓶座的忧伤 时间: 2019-8-23 15:24
……
作者: 水瓶座的忧伤 时间: 2019-8-23 15:24
……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26
所以说呀,不能因为没有抓到,就攻击执法部门不作为吧,低层次市民太多,管不过来啊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27
罚得好!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27
楼下不就有说罚了的吗?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28
说得对。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28
嗯。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35
官威?在你的眼中,城市的各种规章制度就是官威?平时被官威吓破了胆吗?还靠自觉,你以为有几个能自觉的?
这种事情,有了明确的条例才好执行。本来就是为了整个城市的利益考量的,都不去管,等着别人来解救你。人家执法了,你又说人家是官威;没法对每一个违反的人都处罚,你又说官方不管。你这么这么难伺候呢?
要说话就好好说,不要掺杂污言秽语,不要错别字连篇,这也是素质的体现。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36
可能我没注意,一点没听到。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38
是啊,我猜官方也不是不想抓,毕竟500也是钱呢。就是太多了,抓不着
作者: sdyt7901 时间: 2019-8-23 15:38
半斤八两吧
不过我感觉,治理不文明养犬的优先级应该远高于禁放烟花爆竹
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3 15:41
反正都挺膈应人的。遇上哪个就讨厌哪个。
作者: sdyt7901 时间: 2019-8-23 15:48



作者: 谢霆峰 时间: 2019-8-2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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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芃芃其麦 时间: 2019-8-26 09:57
你打什么比喻?没点文化素质还好意思现,规章制度是为了保护谁的利益?动不动就仇官仇富的,活该你又穷又怂只会躲在犄角旮旯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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