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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是投诉烟台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曲延兴第二封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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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烈日狂风
时间:
2019-5-3 03:27
标题:
这是投诉烟台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曲延兴第二封投诉信
投诉信二
尊敬的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
您好!首先向贵法律援助中心对我的法律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曲延兴辜负了各位领导的信任。他与被告医院的恶意勾结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我的权益,给我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现补充证据如下:
1,2017年4月7日庭审记录第五页记载:他向法院提交了“出院记录(1页,2013年8月9日至8月15日)原件。出院记录(1页,201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原件一份”。不知道他这两份原件是哪来的。除了门诊病历提供的是原件,其余的都是复印件。而这两份出院记录,而我连复印件都没给他,因为当时与我所述事情无关的东西,我都没有给他。这才是令我疑惑的地方。但确定的是我绝对没有给他原件。
2,被告医院在2017年4月12日的《补充答辩意见》及那多出的那份《甲胺喋呤的使用知情同意书》。内容针对的正是我于2017年3月27日那天和门诊病历一起交给曲延兴的三份新的陈述材料。(并换回了以前我交给他的两份旧的陈述材料)。4月7日庭审中,曲延兴宣读的是《起诉状》,庭审意见中也没提到我陈述中的主要内容。而庭审之后到了4月12日的补充答辩内容及证据就针对了我的新的三份陈述材料内容。
这三份陈述材料中,重点提到了甲胺喋呤是在肝功能亏损,白细胞下降的情况下使用,违反了药品说明书中的规定。还有柳氮璜吡啶片的副作用,药品说明书中这两种药合用会增其毒性。那份《补充答辩意见》针对的正是这两点。《起诉状》和4月7日庭审意见中有这两点吗?没有。所以后补了一个《甲胺喋呤的使用知情同意书》。也就是这段时间,这三份陈述材料就曲延兴一个人有。他又没在法庭上宣读,如果不是他的主动勾结,医院怎么会知道我的陈述内容而做出假证?他又是怎么知道4月12日被告医院做的事情,给他们打掩护?这是欲盖弥章吗?
他的恶意串通行为,使病历材料多处造假,隐匿及签名证据造假。以此故意破坏鉴定及改变鉴定结果。性质极其恶劣。给我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压力。在我2018年1月23日北京鉴定听证会以后的微博里记述了那段时间因证据造假使鉴定不利造成的的极具痛苦的精神煎熬。
而我得知这一切的真相却是在我一审败诉之后,我于2018年6月去芝罘区法院查阅案卷才知道。到现在已是两年的时间。我吃着加量的止痛药,忍着巨大的病痛,残疾的双腿奔波了两年。最后却是一个残忍的笑话。
我不知道被告医院究竟给了曲延兴多少好处,让他如此不遗余力的来害我。害我这么一个重症病人和残疾人,连做人最起码的良心都没有了。
(还有两段电话录音。通话录音中显示曲延兴先是将鉴定不成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我不能去,又没有陈述材料,人家不给鉴定。后却又承认我的陈述材料他没交。)
曲延兴的行为不仅仅是对我个人严重的伤害。还败坏了律师行业行规,败坏的是我们烟台司法系统的名誉,侮辱亵渎了爱心律师团的爱心。如果不依法严惩,以后会有更多的受害人。
(请各位领导理解一个百姓的冤情和民生艰难,身体加速瘫痪,脖子上的几个肿块一直在加大,打官司只不过是为了救命。如今连命都没有了,我还怕什么?
现就曲延兴的说明,问曲延兴一些问题。对他这个漏洞百出,毫无逻辑,荒唐透顶的说明,我真的是不屑于反驳。但是为了各位领导更好的了解事实真相。和给曲延兴曲律师普及一些法律知识。我就详细的分析一下曲律师的说明提出反驳意见和提供一些证据。)
附《反驳意见》一份
证据 21 份
作者:
ytdaojiashu
时间:
2019-5-3 05:22
早安!
作者:
烈日狂风
时间:
2019-5-3 05:25
美丽的孔雀 发表于 2019-5-3 05:22
早安!
早安!
作者:
烈日狂风
时间:
2019-5-3 06:34
振华收银员 发表于 2019-5-3 06:13
帮顶
多谢!
作者:
我为伊狂
时间:
2019-5-3 06:49
到司法局去告
作者:
烈日狂风
时间:
2019-5-3 07:20
我为伊狂 发表于 2019-5-3 06:49
到司法局去告
法律援助中心已上报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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