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借车后转手就卖,说好的信任呢! [打印本页]

作者: 懷念的鍾表    时间: 2019-4-25 13:07
标题: 借车后转手就卖,说好的信任呢!
这种人啊,活该被抓!自己好吃懒作不走正道,这下有监狱教你做人。估计出来还是会不走正道

“借”到就卖,卖完就花,花光再“借”…这一套操作,对于姜某来说,可谓是驾轻就熟、得心应手。短短4个月,他就用这一套“操作”连续诈骗14人,最终被烟台莱州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姜某原本给别人打打零工,可他不是嫌苦就是喊累,不愿意上班,想过无所事事的“逍遥”日子的他索性不再打工。游手好闲的日子过了没几天,断了经济来源的姜某为了继续“逍遥”动起了歪心思。

去年5月2日,姜某来到莱州市程郭镇高郭庄村,对熟识的朋友李某斌说:“我外出有急事,借你的摩托车用用,回来就还你。”李某斌并未思虑许多,便将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借给了姜某。“借”到了摩托车的姜某立马将车以500元的价格卖出。第一次作案就得手,姜某喜出望外,他决定继续“借”下去。

五天以后,姜某来到自己以前工作的水泥厂,面对前工友张某贤,他又说了同样的一番话:“我有急事要外出,借你的电动车用一用。”出于对前工友的信任,张某贤爽快地把自己的两轮电动车借给了姜某。姜某转头又将该车出售,获利200元。

来钱快,不费力,姜某履试不爽。短短四个月,他用同样的一套“招数”成功诈骗14人,骗得摩托车4辆,电动车9辆,手机一部。同年9月16日,被告人姜某被抓获。

烟台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借用为名,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作者: uriah    时间: 2019-4-25 13:09
一年后出来了,还会有机会再进去的
作者: 怪异大叔    时间: 2019-4-25 13:10
谁沾上谁倒霉
作者: 懷念的鍾表    时间: 2019-4-25 13:13
uriah 发表于 2019-4-25 13:09
一年后出来了,还会有机会再进去的

钱来的太容易了
作者: 懷念的鍾表    时间: 2019-4-25 13:13
怪异大叔 发表于 2019-4-25 13:10
谁沾上谁倒霉


作者: yantairen0    时间: 2019-4-25 13:35
骗的?

作者: 大胆三毛    时间: 2019-4-25 13:37


作者: 懷念的鍾表    时间: 2019-4-25 13:38
yantairen0 发表于 2019-4-25 13:35
骗的?

完全是杀熟
作者: 人头马    时间: 2019-4-25 13:55
脑子缺根弦

作者: 懷念的鍾表    时间: 2019-4-25 14:04
人头马 发表于 2019-4-25 13:55
脑子缺根弦

占小便宜吃大亏的典型
作者: 好吃的不是拉面    时间: 2019-4-25 14:10
这是智力障碍,建议审判前先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一下。

作者: 小目静吖    时间: 2019-4-25 15:26
这种人就不应该有朋友有同事

作者: 论坛小管家    时间: 2019-4-25 15:34
干这种事倒是很聪明
作者: 殷涛    时间: 2019-4-25 16:18
应该多判几年,从来也会继续危害社会

作者: 因尤    时间: 2019-4-25 18:28
摩托车卖500?电动车卖200?

这么便宜?
作者: 全村最靓的仔    时间: 2019-4-25 19:02
就是能借到,气人不气人?

作者: 嗡啊吽    时间: 2019-4-26 05:36


作者: 长岛海米海参    时间: 2019-4-26 05:53


作者: 佛系容苍穹    时间: 2019-4-26 06:05
人头马 发表于 2019-4-25 13:55
脑子缺根弦

确实缺的不轻

作者: 友谊村    时间: 2019-4-26 15:10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s://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