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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行占座行为的性质: [打印本页]

作者: ytdaojiashu    时间: 2018-8-26 12:07
标题: 强行占座行为的性质:
高铁占座之后,卧铺又有此类事件。这恐怕是和南京法官判决扶老太太一样,形成了示范效应啊。
      高铁 座位,五六百块差不多的使用价值。如果和对方协商,别人同意互换算是一个口头合同成立,双方自愿。如果被占座方不同意,再占座不起来,就属于非法侵犯别人的利益,强行占有,和抢劫罪是一个原理,因为对方主观不同意。
       参照抢劫罪的判罚标准,然后拘留、量刑就按部就班吧。
       其实啊,法律约束本身已经是最低的标准了,属于底线级别的,所以必须严格而且重压。 法律就是黑暗中的汽车灯,本来范围就不大,再要求不严格,那就乱套了。
        说起来,道德才是最高境界,让非法占座者,黑名单做不上车,按照抢劫罪入刑,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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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方行者    时间: 2018-8-2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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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买手老猫    时间: 2018-8-26 16:14
哈哈配的好

作者: wp306905904    时间: 2018-8-26 16:27
这哥们这辈子能找到老婆吗???
作者: 一个瑞典人    时间: 2018-8-26 18:31
本帖最后由 一个瑞典人 于 2018-8-26 19:41 编辑

寻衅滋事罪,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罪。警察不作为呀,因为社会给予了警察强制执行的权利,但警察辜负了自己的这份职责,这还没碰见亡命之徒呢,连手都不抻一把,连列车上对号入座这样的基本规则都不能维持,不配做警察这个职业,要你何用,就知道对老实人吹胡子瞪眼。有需要找警察,但当我们真正需要警查伸出援手的时候,警察叔叔你在哪里?应该把列车乘警和列车长,全部开除。
作者: 一个瑞典人    时间: 2018-8-26 19:30
这要是以前吸烟罚款那时候,不给钱就没收车票,强行拖到餐车,现在把那个收罚款的积极性拿出来十分之一就够了!
作者: ytdaojiashu    时间: 2018-8-26 21:36
游方行者 发表于 2018-8-26 14:28
配图很精彩

强行占座,一定是犯罪行为

作者: ytdaojiashu    时间: 2018-8-26 21:37
买手老猫 发表于 2018-8-26 16:14
哈哈配的好

强行占座,等同于非法占有罪。

作者: 买手老猫    时间: 2018-8-26 21:40
美丽的孔雀 发表于 2018-8-26 21:37
强行占座,等同于非法占有罪。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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