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6日下午3时,在山东省烟台招远市贾庄子村发生了一起案件:留学美国的女博士赵庆香和丈夫魏涛在一起回辛庄探亲时,因家庭琐事产生争吵,被父亲赵玉令杀害!
法庭审理结果: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公**理认为,被告人赵玉令心胸狭窄,思想意识封建落后,因女儿、女婿在美国工作,便认为二人应当帮助解决家庭中的所有困难,而当其愿望未能满足时,竟起杀人之恶念,将女儿、女婿当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其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能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玉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据烟台日报信息,2002年10月28日,赵玉令在招远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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