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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荷兰驾校老师授课可要求性回报 只要学生满18岁 [打印本页]

作者: 地球仪1    时间: 2015-12-22 13:09
标题: 荷兰驾校老师授课可要求性回报 只要学生满18岁
荷兰政府已经证实驾校老师授课后要求性回报是合法的,只要学生满18岁。

然而,如果学生主动要求用性换授课却是违法的。

荷兰交通部长Melanie Schultz van Haegen和司法部长Ard van der Steur在给议会的信中写道:“并不是用性换任何酬劳,而是换取课程。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是老师主动提出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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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长Melanie Schultz van Hae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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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Ard van der Steur
他们的逻辑是:
如果学生主动提出用性换取课程则等于用性代替金钱,这是卖淫。所以违法。

但是——
如果老师主动提出用性换课程,则是:学费以性行为的形式体现。所以不违法。

最近在荷兰网上“性回报代替学费的驾校”的搜索量激增。

有一名荷兰政客Gert-Jan Segers站出来反对了,因为他认为驾校学员不一定有性服务上岗证(an escort license),而且她们的这些服务也不会被认为是性服务,进而不用缴税。(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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