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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海外购房者需缴纳申请费 新规12月1日生效 [打印本页]
作者: 独步风云A 时间: 2015-12-3 13:57
标题: 澳海外购房者需缴纳申请费 新规12月1日生效
据澳洲新快网援引澳大利亚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官网报道,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澳购房的海外人士申请FIRB购房批准时需缴纳申请费。
以下是自2015年12月1日起,几个需要注意的法例变动处:
1。澳洲税务局将通过新的系统,整理及配对数据,来加强执行检查。
2。处罚力度加强
除了现有的刑事处罚外(个人处分从90,000澳元增加至了135,000澳元),还将有民事罚款,对不太严重的地产购买违例还要给出告示;
那些协助海外投资者违法的第三方也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处罚;
据报道,任何违反FIRB规定,购买澳洲二手不动产的海外投资者将面临重罚,处罚金额将为该地产市价的25%。
3。收申请费
2015年12月1日后,外卖投资者需交申请费来垫付审查费用。
4。外国投资购买农业地产将增加审查
自2015年1月,审查门槛将从2.52亿改为1500万澳元。
对于与初级生产有关的下游活动,农商业直接投资门槛为5500万。
5。将通过综合的土地注册提升外国投资在澳购买房产的透明度:
将从2015年7月1日起设立投资者直接将材料提交给澳洲税务局的农业用地登记。
此外,相关税费也会提升。(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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