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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京东诉天猫不正当竞争 海淀法院受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雾里看花下雨    时间: 2015-11-6 16:12
标题: 京东诉天猫不正当竞争 海淀法院受理
事情的缘由是,京东公司认为“天猫”投放广告宣称“当日达当日用”、“轻松购物当日达”等系片面宣传,属误导消费者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故将天猫商城的运营商、天猫超市华北站的商品经营者诉至法院。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全国性的大型网络零售平台京东商城的运营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京东商城华北地区的商品销售商。

京东公司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两被告作为广告主,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应法律规定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现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

  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立即停止发布、传播含有“上班买下班收当日达当日用”、“价格任性比 全城当日达”、“轻松购物当日达”等用语的广告;

  2.请求判令两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其曾经发布过虚假宣传内容的相应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牌上刊登声明,澄清上述“当日达当日用”、“价格任性比 全城当日达”、“轻松购物当日达”等广告语系虚假宣传,以消除影响;

  3.请求判令两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一周在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网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新京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两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两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5.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天猫官方暂时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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