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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我才发现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 [打印本页]

作者: AlisonEdgson    时间: 2015-1-6 09:23
标题: 今天我才发现小区停车费是不用交的!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我没读好多书,不要骗我哦。!网上转疯了


作者: 114117839    时间: 2015-1-6 11:45
大家顶起来
作者: 猴纸爱吃肉    时间: 2015-1-7 09:24
业主的共有财产!!!
作者: 钟爱大海    时间: 2015-1-7 10:57
顶顶
作者: 月野兔重出江湖    时间: 2015-1-8 08:43
真的是这样吗?网上转的?
作者: yohou    时间: 2015-1-8 09:03
现在哪个小区按照这个走?
作者: Antique    时间: 2015-1-8 09:10

作者: 吖咦哦    时间: 2015-1-8 09:11
呵呵 怎么可能 这样开发商还赚钱么
作者: 北马路    时间: 2015-1-8 09:15
很多开发商都是把业主共有的地儿拿出来卖,没天理啊
作者: teenie熊    时间: 2015-1-8 09:16

作者: LaylaSong    时间: 2015-1-8 09:17

作者: 我啦是超人啦    时间: 2015-1-8 09:26
求按这个规定来的小区~~
作者: 我是布丁    时间: 2015-1-8 09:30
呵呵 不都这样么
作者: 我是布丁    时间: 2015-1-8 09:32
有钱还是买车库好,车库是有产权的
作者: Autumn秋    时间: 2015-1-8 09:34
别要求太多 买了房子就安心吧
作者: 袜子与脚趾    时间: 2015-1-8 09:35
拿着业主的东西赚业主的钱,唉
作者: 怂小怂    时间: 2015-1-8 09:38
心塞。。。
作者: 可爱的人一枚    时间: 2015-1-8 09:40
楼主你们小区是神马情况?
作者: 我是花儿    时间: 2015-1-8 09:42
之前我看房网的工作人员发了个帖子,关于车位的,你可以去看看
作者: Moles    时间: 2015-1-8 09:47

作者: Moles    时间: 2015-1-8 09:48

作者: 钟爱大海    时间: 2015-2-4 10:44

作者: 谁也别惹我    时间: 2015-2-26 19:55
一切的根源在于腐败和政府不作为
作者: Innocence。    时间: 2015-3-13 14:37
三一五就要到了
作者: Innocence。    时间: 2015-3-13 14:40
地下的停车场好像要收费,地上的就不晓得了
作者: 夏夜星梦    时间: 2015-4-8 13:46
都不要跟我抢,我要站在门口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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