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益 发表于 2018-1-5 10:18

芝罘区发放捕捞渔船油价补贴4667266元

  为促进渔业资源环境保护,激发渔业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6〕499号)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台的《关于下发山东省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山东省养殖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海渔〔2016〕43号)文件,近期,芝罘区开展2016年度捕捞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资金4667266元,惠及383艘捕捞机动渔船。
  捕捞渔船油价补贴补助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内陆捕捞并使用机动渔船作业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捕捞辅助船船舶所有人不得作为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应符合相关条件: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拥有的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纳入全国或地方捕捞机动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渔船动态数据库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出台的捕捞渔船油补政策调整优化了补贴方式,综合考虑生态修复、船龄等因素,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船长和功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公约船长和标定功率为准)分档核算油价补贴,逐步调减捕捞渔船特别是大中型渔船补贴规模,适当照顾小型渔船。2016至2019年度大中型渔船油补分别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减约18%,对递减后补贴标准低于小型渔船最高档补贴标准的,以小型渔船最高档补贴标准作为其补贴标准。根据农业部“对生计渔民小型渔船予以适当照顾,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原则,为维护传统渔民的合法权益,对小型渔船补贴标准不进行逐年递减,也不按作业类型、主机功率和作业时间核算单船补贴用油量,统一采取按船长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办法实行年度定额补贴(对补贴年度内发生报废、拆解、灭失等情况的渔船,据实按月发放)。
  本着对发放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前期,该区海洋与渔业局对符合条件的机动渔船和船主信息进行认真整理、核对,制作捕捞渔船油价补助发放公示信息,分别在渔船船主所在街道辖区的公开栏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该局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将油补资金委托划入船主一卡通账号内。为切实做好全区渔业油补资金发放工作,区海洋与渔业局严格规范申报和发放程序,确保了2016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联合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本县市区补助资格审查、补助资金拨付、发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如发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补助资金领取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为促进捕捞作业结构调整,降低捕捞强度,鼓励渔民群众减船转产,促进海洋渔船的更新改造,自今年起,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船龄标准见《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一律不予补贴。已核准参加减船转产的渔船,不再享受当年度油补政策。
(通讯:郝政 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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