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6399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2-2-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蛤堆后边防派出所接辖区某工地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城区某工地有人爬上塔吊阻碍施工。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在工地塔吊上站着,非常危险。
经了解,这名男子结束项目施工后,逼迫公司立即给其工资,但因工地发放工资需要一定审核时间,无法满足男子立即拿到工资的要求,讨要不成功,便采取爬塔吊阻拦施工的过激行为,此时男子情绪较激动,很容易发生意外伤害。民警立即耐心与该男子沟通,疏导其心理情绪,并讲解法律政策和法规,引导男子走出思想误区。经过民警不懈努力,男子最终主动爬下塔吊,并配合民警回派出所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这名男子名叫马海某虎(男,25岁,彝族人),因讨要工资问题,爬上工地内的塔吊阻碍施工40余分钟,严重扰乱了工地内的正常秩序。通过蛤堆后边防派出所的思想与法律教育,马海某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违法过程供认不讳,并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