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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9岁的刘女士3年前认识了56岁的男子冉某,两人之后谈起了恋爱。期间,冉某以各种理由借了18万,刘女士说当时真得很爱他,因为他承诺会给一个家。如今,冉某失联,刘女士生活拮据,她曾多次去冉某所在小区,因为吵架报警,现在已被禁止进入。虽然没有借条,刘女士打算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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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鹦鹉 发表于 2019-3-25 14:07 。。。可能就是因为爱情
女神不是我 发表于 2019-3-25 14:08 让人不敢网恋了哈哈
Tuzhu 发表于 2019-3-25 14:08 个彪了
yt包宾格 发表于 2019-3-25 14:11 爱情冲昏了头脑
复古忧蓝 发表于 2019-3-25 14:22 会给你一个家的男人 不会伸手跟你要钱 相反 会各方面顾及你的感受…… 你确定那是爱情?我是不敢苟同 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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