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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斐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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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教师节,踹伤我孩子生殖器的恶魔还在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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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9-9-11 08: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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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楼主| 发表于 2019-9-11 09:0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有一位不知什么身份的人质疑我这份协议的真假
不瞒大家说,这份协议是中间人私自发给我的,就因为这份协议栖霞大庆路学校校长姜晓燕还和中间人都闹僵了。就因为中间人先把协议发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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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9-9-11 09: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一定藏着内幕 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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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9-9-11 09:2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能光说伤成什么样子,去三甲医院开了具体的伤害程度证明,以后如果打官司也能用上。别什么事都相信栖霞机关的,留个心眼,他们好多人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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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9-9-11 09:3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中国的法律就是不健全,在国外你让这些老师敢这么虐待学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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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9-9-11 09:4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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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9-9-11 09: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人头马 发表于 2019-9-10 20:52
也报警了,都不管也只有自己动手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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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9-9-11 09:5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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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9-9-11 09:5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鉴定是轻微伤,应该立案受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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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9-9-11 10: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世界需要正义 发表于 2019-9-11 08:47
别的意思没有,你就是个傻屌。。就是这么个意思

你是什么?别看你性别是男的,你就一个二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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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9-9-11 10:3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先是推皮球   然后让和解   和解不成  再说这个那个  我不知道   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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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9-9-11 10:3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wsffsw 发表于 2019-9-11 10:32
先是推皮球   然后让和解   和解不成  再说这个那个  我不知道   法是什么

我认错  我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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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9-9-11 10: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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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9-9-11 11: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Hjkhjkhjk 发表于 2019-9-10 23:43
栖霞的领导层都这逼样了??丢他妈死人了!!!一群窝囊废!!

我虽然是栖霞人,但我觉得栖霞够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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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9-9-11 11:0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花道 发表于 2019-9-11 11:04
我虽然是栖霞人,但我觉得栖霞够垃圾了

emmm…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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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9-9-11 14:2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湖畔人家 发表于 2019-9-11 10:23
你是什么?别看你性别是男的,你就一个二姨子

你别天天那么多怀疑,自己孩子命根子被踢伤,正常途径都走了,政府部门不作为,楼主一老百姓还能咋滴?除了上网寻求帮助还有办法?能有什么目的?给孩子讨回公道,让垃圾别继续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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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9-9-11 14:4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轻微伤害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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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楼主| 发表于 2019-9-11 14:4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ywjk 发表于 2019-9-11 14:22
你别天天那么多怀疑,自己孩子命根子被踢伤,正常途径都走了,政府部门不作为,楼主一老百姓还能咋滴?除 ...

谢谢您!我们也是无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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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2019-9-11 14:5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hewsmzyh125 发表于 2019-9-11 14:47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

关键是栖霞公安局现在说老师属于特殊群体。特殊身份。用未成年人法和教育法来说事。说老师是在管教孩子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归公安局管!还说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假如构成轻伤以上了他们公安局就管了!你说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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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楼主| 发表于 2019-9-11 14:5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A孙大兵 发表于 2019-9-11 01:40
经过事件证明
这个老师栖霞关系绝对到位!
他的关系,应该比教育局还大!

谢谢您!好心人!我们现在就在走信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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