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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费又被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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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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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自2005年起将民用住宅的暖气计费方式更改为以建筑面积为基准进行计费并沿用至今,该种计费方式的合理性多年来一直争议不断。

今年烟台“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李玲建议更改我市居民供暖收费标准,以使用面积或套内面积为基准进行收费。昨天,记者获悉,该提案的承办单位——烟台市发改委以及协办单位——烟台市城管局进行了回复。

政协委员:多层高层小高层的公摊差太大

“作为一种商品,对未提供供热的区域收费与常理相悖,以建筑面积为基准也与相关政策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不符。被纳入公摊的楼道、电梯井等地方无采暖设施,但仍计入收费面积明显不公,而多层、高层、小高层的公摊面积比例差距明显,更加剧了不公平性。”李玲委员在政协提案中表示,我市居民供热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热费,对于分摊面积大的住户不够公平。

“据我调查,青岛和威海是以使用面积为基准进行收费,济南是以套内面积为基准进行收费。”她建议,对于目前尚未执行计量收费的民用住宅的暖气收费可仿照这些城市。

“如果物价管理部门或热力公司认为房屋面积数据难以获得,则至少应制定较为公平的计费规则,如按照其房产证上的房屋性质乘以系数进行收费。”李玲委员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可参考日照市的做法:以无公摊的房改房为基准,不带电梯商品房乘以系数0.9,带电梯商品房乘以系数0.85。

发改委:房证没注明“套内”或“使用”面积

烟台市发改委员提案答复中表示,多年前,建设部法规司答复新华社记者时说:“都可以,但必须是房证面积,因房证面积受法律保护。”

“目前我市居民住宅房产证并未统一载明‘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因此,挑选上述‘面积’进行供热计费,在我市暂不具操作性。”

对群众呼声较高的“套内建筑面积”,市发改委表示,已多次向相关部门转达该提议:“您也可以从让‘套内建筑面积’载入房产证入手,通过多种渠道提出解决方案。”

市发改委表示,建筑物供热设计依据的面积是其建筑面积,这包括虽没安装供热设施,但会产生大量热消耗的外围面积,如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公摊面积。连建筑物的窗户、墙体材料都要考虑其热消耗,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更具有合理性和法律效力。

对于李玲委员建议,用系数折算其他面积的提议,市发改委表示,因不同建筑建设年代不同结构各异、普通住宅与高档住宅公摊面积差异较大,统一按一个系数折算成其他面积不科学也不公平。

据了解,按建筑面积进行供热计费是流量计费之外,国际上的通用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在供热成本一定的前提下,用哪种面积去分摊这块成本费用,不同的面积会产生不同的供热价格。

“没有哪种面积更合理,只有哪种面积对哪种户型更有利。”市发改委表示。

市城管局:以前曾按使用面积,后改成按建筑面积

提案的协办单位——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答复。

“国内各城市供暖收费,按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都有,到底按哪种面积收费合理?不管采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计费,供暖成本是一定的,以套内面积或使用面积测算的供暖价格,会高于以建筑面积测算出的供暖价格。”提案答复中称,按哪种方法收费,都应尽量做到合理公平。该局答复中,也提到了多年前建设部法规司答复新华社记者时说的那句话。

城管局也介绍了取暖费为何采用现有收费方式的背景:我市在2005年之前按使用面积收取供暖费,因年年出现的面积之争造成管理部门无法协调,法院也无法解决后,改为按房证面积即建筑面积收费。但改后几年来,市民对公摊面积仍要交暖气费表示不理解,认为应该按照供暖面积收费。

为此,城管局曾向物价部门提出,能否改为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物价部门组织当时的房管、财政等多部门进行了研究论证,但因我市房证分为房改房和商品房,大部分房证上尚没有标注套内建筑面积,所以当时也未进行更改。

未来:烟台住宅实现供热计量收费是方向

烟台市现行房产证有新版和旧版之分,新版房产证载有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旧版房产证载有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新旧版房产证共有的是建筑面积。由于部分房屋使用面积与实际实有面积存在误差(旧版房产证的房屋使用面积在房改前,有的属于单位建房,为了照顾职工的利益其使用面积报的少,与实际面积有误差),因此,如采用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费,需住建部门重新测量,提供准确的数据。有了准确统一的资料,物价部门可考虑制定相关标准。

“目前,在没有其他统一数据的情况下,只有按照建筑面积计费才有可操作性。”城管局表示,其实,我国在供热计费方面大多数省市都采用按建筑面积计费的方式,我省就有10个市按建筑面积计费。

另外,由于房屋受结构、隔热性、层高、朝向等因素的影响,相同面积的房屋耗热量有较大的差异。按面积计费也存在着不合理性,用热量不可控,不利于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不论是按哪种面积计费都只能是相对合理。

同时,城管局也表示,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收费,主要有两大方面的优点:比较公平,多用热多交费,少用热少交费,产生多少热量缴纳多少费用与供暖的形式(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热和暖气片)无关。

另外,节能减排,温控阀上附有温度表,用户可根据自家实际情况进行调节。为了推行我市供热计量收费,烟台市物价局于2009年出台《关于市区计量供热临时价格的通知》(烟价〔2009〕96号)文件,制定了计量供热价格,我市少数达到条件的住宅已经实行热计量收费。
     
发表于 2019-7-10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没有房产证的按什么收,不收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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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厚脸皮又2 发表于 2019-7-10 08:36
没有房产证的按什么收,不收吗哈哈哈

你的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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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你说公摊也收钱,那电梯停车场应该多少度?温度低了是不是可以投诉举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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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2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说了那么多,还是按建筑面积收?还10个市都这样收,那为什么不一起改了???真是无理取闹,无中生有,气死我了,成语都不会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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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其实就是那个算出来钱多按哪个收。
威海还不是套内面积,应该是供热面积,厨房阳台这种没有供暖的好像都不算,我印象当中是这样的,每平方25,不知道现在涨价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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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4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说了和没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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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姜尚真 发表于 2019-7-10 09:04
你说公摊也收钱,那电梯停车场应该多少度?温度低了是不是可以投诉举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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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价格降下来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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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donglaoyao 发表于 2019-7-10 09:26
其实就是那个算出来钱多按哪个收。
威海还不是套内面积,应该是供热面积,厨房阳台这种没有供暖的好像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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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南
说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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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走廊,电梯也供暖吗?      扯淡,  就是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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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1:5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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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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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3:0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何时才能实施 未来 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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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3:4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威海一直是套内面积收暖气费,而且供暖时间比烟台长一个月,可以很好地应对“倒春寒”,从这一点上来看烟台是真的落后真的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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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一团乱象。     就这么个明明白白的问题就解决不了了。      多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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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4:0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价格不降我认了,温度上不去怎么破?我家冬天室温最高才14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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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4:1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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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市发改委表示,建筑物供热设计依据的面积是其建筑面积,这包括虽没安装供热设施,但会产生大量热消耗的外围面积,如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公摊面积。连建筑物的窗户、墙体材料都要考虑其热消耗,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更具有合理性和法律效力。”
是不是输送过程中管道损耗也要买单啊!!能要点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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