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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9-3-1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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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客观看世界 于 2019-3-17 22:02 编辑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这个是谣言,但独生子女无法单独继承父母房产,这个是事实。根据国人的传统,应该修改继承法,夫妻有子女时,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无子女时,配偶及过世一方的父母同为第一继承人,夫妻有子女时,父母则为第二顺序,其他为第三顺序。因为国人的传统是将财产留与子女,现实中绝大部分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某些人有特殊原因,可以采取遗嘱、公证等形式,改变继承顺序,又或者在父母给与资金支持的时候,留存好出资证明并明确资金的用途和属性,不管怎么说,后期有争议的情况毕竟是少数,现在是拉着大部分人在陪绑,目前的继承法让遗产继承复杂化了,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关系证明的公证问题,使得继承没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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