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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林普玉,今天我正式控诉你,我弟弟高志豪于2019年1月9日凌晨四点二十五分,在204国道发生的交通事故身亡。仅仅是因为你的草率、你的不作为,明显的对方大货车驾驶员李芹庚驾车逃逸事故,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让林大队长你英明的认定为我弟弟高志豪的主要责任。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做出如此愚蠢的判断?是业务能力不专业?是法律知识亏缺?是利益?是感情?都不是,是因为你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作为人民警察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而你呢,拿生命为儿戏,无视法律,你对的起头顶的警徽身穿的警服吗?作为一个分管事故处理中队的交警副大队长,连最基本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懂,你所涉及的多项程序违法我已经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交警支队申请认定。希望所有看到我的朋友及社会媒体能转发关注一下我。也希望能看到律师给我提供一下法律帮助。我的联系方式是13764295151高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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