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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 起诉开发商耍泼,可以这里报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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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16:2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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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签订认购协议书,开发商临时涨价,每平加价600元。承诺2017年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产曾证。

2017年年底开发商对购房合同不盖章,欲每平加价3000元,继续撒泼。

无耻开发商需要被曝光,有起诉的可以报名交流。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6:3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罗马尼亚
http://xxgk.yantai.gov.cn/ww/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0700/201708-00008
市政府去年发文,有明确说明,对于涨价有限制,对于随心所欲撒泼开发商有约束。涨价幅度控制在5%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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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6:3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罗马尼亚
二、实施预售审批限价政策。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网签备案均价、楼面地价、建安造价、相关税费及利润等因素,预售申请备案均价涨幅同比最高不能超过5%。首次绿色二星级以上项目、实施全装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同比价格涨幅不超过10%。首次申请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售均价同比涨幅不超过15%。
三、严格网签合同备案撤销管理。1年内暂停网签合同备案撤销业务;因特殊原因确需撤销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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