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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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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请问你美国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至少占10%的出处在哪里?
美国各州之间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交通法规差别较大,一半以上的州实行“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行人违反交规被撞,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还是由行人自己承担。
据美国洛杉矶著名华裔律师邓洪介绍,单就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说,美国50个州的交通法规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责任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那么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实行这个制度的包括科罗拉多州、内华达州等占美国半数以上的州。在这些州,行人如果违规在先,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责任自负,得不到任何保护。
第二类,责任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照相应比例分摊赔偿。事故的责任比例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家认定。实行这类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斯加州等13个州。但在这些州,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行人的路权总是高于机动车的路权。
第三类,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负全责。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马州等6个州。这类制度强调机动车和行人各守其责,谁违法在先,谁就得担负全部责任。在这几个州,行人违规在先,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制度比第一类更为苛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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