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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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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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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开车的把矛头对准了行人闯红灯,竟然还有人说撞了白撞,问行人闯红灯多吗?

机动车闯红灯3张照片确定,不用我来普及哪3张了,那么如果按照3张照片来确定行人闯红灯,就要在红灯时进入人行道,同一个红灯期内走出人行道,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裁定,还有几个是闯红灯的?
     
发表于 2017-10-1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一个不好确定行人闯红灯的理由就可以放任行人闯红灯滴行为,这可是真文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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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昨天在松霞路与天府路路口等红灯时亲眼所见一个女行人闯红灯了。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美国这么多年一直在执行,有什么问题?难道美国不够文明吗?美国的司机素质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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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真狠啊 发表于 2017-10-11 16:34
一个不好确定行人闯红灯的理由就可以放任行人闯红灯滴行为,这可是真文明啊

你看懂了吗?是警 方不好确定吗?是驾车人不好确定啊。如果人走得慢,到路1/4处换红灯了,此人往哪走不算闯红灯?你是撞还是不撞?
所以只要有人在路上就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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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ytsunwj 发表于 2017-10-11 16:36
昨天在松霞路与天府路路口等红灯时亲眼所见一个女行人闯红灯了。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美国这么多年一直在 ...

美国文明?真有意思,凭什么说美国够文明?因为发达?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如果你撞错了是不是判你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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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ytsunwj 发表于 2017-10-11 16:36
昨天在松霞路与天府路路口等红灯时亲眼所见一个女行人闯红灯了。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美国这么多年一直在 ...

大福山这种人多了去了,数不胜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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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肯定算不闯红灯啊!
打个比方:红灯前汽车前轮越过停止线都不算闯红灯涅,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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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00290 发表于 2017-10-11 16:43
美国文明?真有意思,凭什么说美国够文明?因为发达?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如果你撞错了是不是判你死刑 ...

我们身边的很多东西都是跟美国学的,难道美国不如我们文明?
人家的管理到位,基本上不会出现撞错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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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真狠啊 发表于 2017-10-11 16:46
肯定算不闯红灯啊!
打个比方:红灯前汽车前轮越过停止线都不算闯红灯涅,OK?

ok
所以不管那头是绿灯都不算闯红灯,那么行人闯红灯的就很少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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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ytsunwj 发表于 2017-10-11 16:46
我们身边的很多东西都是跟美国学的,难道美国不如我们文明?
人家的管理到位,基本上不会出现撞错了这种 ...

学习是为了学文明?扯淡,学习都是为了增加利益。听兔子叫不用种豆子了。
基本上不会撞错了,总有撞错的吧?规则是不是撞错了死刑呢?不要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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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在日本韩国,即便行人闯红灯车也必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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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只单纯回答楼主的问题:多,很多,几乎每天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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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闯红灯的不多?每天多少翻阅护栏的你看不到?去看看北马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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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不是我说,你就看看南洪街振华那个路口,汽车闯红灯的一年估计超不过20个,在看看行人,少来说1个小时闯红灯的不下100个,其他路口就不用说了,楼主竟然还问行人闯红灯的多吗?就问问在中国100个人里面有几个能在红灯并且路上没车的情况下还能原地站着等变成绿灯过得,我活了几十年了看到的中国式过马路大部分都是看没车就过,从来不管眼前是什么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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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ytsunwj 发表于 2017-10-11 16:36
昨天在松霞路与天府路路口等红灯时亲眼所见一个女行人闯红灯了。
行人闯红灯撞了白撞,美国这么多年一直在 ...

德国采用的是绝对责任(strict liability)原则,即机动车车主(未必是事发时的驾驶员)无责亦须赔偿原则。豁免条件只有:1. 不可抗力;2. 肇事驾驶员未经车主合法授权而驾驶车辆(比如车辆被盗)。德国道路交通法Section 7规定:SECTION 7. LIABILITY OF VEHICLE HOLDER (FAHRZEUGHALTER), CLANDESTINE OPERATION OF A VEHICLE (1) If, during the operation of a motor vehicle or a trailer to be carried along by a motor vehicle, a person is killed, the body or health of a person injured, or property is damaged, the holder (Halter) of the vehicle is obligated to compensate the injured person for the damages arising therefrom.  http://www.cgerli.org/fileadmin/ ... oad_Traffic_Act.pdf
以上是原文,另外这篇文章说的更明确一点: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erman Road Traffic Act (Straßenverkehrsgesetz), the holder of a motor vehicle is strictly liable for the damage caused by him when using the car, even if he cannot be blamed for the accident. A motor vehicle is in use for so long as it is in traffic and exposes other road users to danger. The holder of the car is not liable if he can prove that the accident was caused as a result of force majeure. The strict liability does not apply to passengers.美国、加拿大采取的是相对责任原则,即按照事故双方的过错比划分责任。

中国和美国类似,但机动车一般需要付至少10%的责任。


欧洲国家采取绝对责任原则的有: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荷兰、奥地利等。采取相对责任原则的有: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马耳他、罗马尼亚等。需要注意的是,英国规定的是行人有权在任意地点过马路,而且行人可以和机动车一样的权力使用道路,即英国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是合法的。所以即使按照相对原则,司机要完全免责也是不大可能的。另外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在如果在一定距离内没有人行横道,行人是可以横穿马路的(高速公路除外)。德国是0,比利时、丹麦是30米,法国、瑞士是50米,意大利、斯洛文尼亚等是100米。

凡事不要想当然,美国不是你想的那样,路权免责只针对机动车和机动车,不针对机动车与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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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好吃的不是拉面 发表于 2017-10-12 09:16
只单纯回答楼主的问题:多,很多,几乎每天都能看到。

车主看到的闯红灯基本都是误判。
按照机动车闯红灯的确定原则,车主需要看到行人全程闯红灯,你们连路边有没有人都无力注意到,有什么精力时间监督行人穿越人行道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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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jxin 发表于 2017-10-12 09:27
闯红灯的不多?每天多少翻阅护栏的你看不到?去看看北马路吧

翻越护栏确实应该讨论,不是在这里,如果把穿越护栏也算闯红灯,那么乱穿马路是否也算闯红灯?
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是因为没有给行人留下合理的路权。
在城市里,汽车可以穿越路中间虚线,行人穿越就成了乱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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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lisong1026 发表于 2017-10-12 09:29
不是我说,你就看看南洪街振华那个路口,汽车闯红灯的一年估计超不过20个,在看看行人,少来说1个小时闯红 ...

1、南洪街那个路口确实太短,闯红灯对机动车影响小,所以闯红灯的多有可能,如果他们不是在人行道上过马路,根本就不需要看是否红灯,就像机动车不到红绿灯掉头需要看红灯吗?
2、没车就过,这个原则没错,最安全。反正即便遵守红绿灯走被撞死了,车主也不会因为是误撞而救活被撞人。怎么安全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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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00290 发表于 2017-10-12 10:14
翻越护栏确实应该讨论,不是在这里,如果把穿越护栏也算闯红灯,那么乱穿马路是否也算闯红灯?
乱穿马路 ...

说实话,礼让斑马线,我确实赞同。而且我一直觉得,只有处罚车主,车主才能遵守,因为我也开车。
所以要是都礼让,我也礼让,这个没问题。
但是行人闯红灯是不是也跟司机开车一样呢?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处罚?我这次去张家港,人家那里就在人行横道写的清清楚楚,行人闯红灯,一次50。
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想想杀人不犯法是什么后果,闯红灯要是没了,司机是不是抱怨也能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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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嫂子别这样 发表于 2017-10-12 09:54
德国采用的是绝对责任(strict liability)原则,即机动车车主(未必是事发时的驾驶员)无责亦须赔偿原则 ...

“另外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在如果在一定距离内没有人行横道,行人是可以横穿马路的(高速公路除外)。德国是0,比利时、丹麦是30米,法国、瑞士是50米,意大利、斯洛文尼亚等是100米。”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如果按照德国 标准,根本就不会产生乱穿马路这个词语。

另外,“英国规定的是行人有权在任意地点过马路,而且行人可以和机动车一样的权力使用道路,”也很有道理。机动车可以使用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对马路来说有多少区别?非机动车与行人对马路来说有多少区别?
什么时候能回到我小时候,马路上一小时才过一辆汽车,就没有人埋怨我乱穿马路,也没有那么多红绿灯限制我过马路了,对行人来说,是不是越发展越倒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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