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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落实不悬空 [打印本页]

作者: nwjdjgw    时间: 2021-8-20 16:44
标题: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落实不悬空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落实不悬空
南王街道纪委干事 杜宏光
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臾不可放松。每一场安全生产事故都是日常生产中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形式安全”不等于生产安全。召开形式主义的会议、走马观花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过于注重痕迹化管理的工作方式逐渐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形式主义作风。长此以往,必会导致安全生产隐患应发现难以发现,再多安全生产检查也无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真正调动和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时“未发现隐患”,事后却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被处分的案例数不胜数,没去检查是失职,检查后发生事故是玩忽职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满腹委屈。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厘清责任,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尽职免责,真正调动和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是正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没有完成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侥幸和懈怠,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应将日常巡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做到日常巡查不松懈,全面排查除隐患。尤其是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与存储等高危企业,除加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难度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在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中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隐患实行一盯到底的销号管理。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督查。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打折扣、作风漂浮等问题,纪监监察部门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实地抽查相关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检查次数少、效果差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单位予以党纪处分,压紧压实责任链。持续深化监督检查,以严格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形势遂逐步向好,但以往的安全事故一再用血的教训提醒我们,祸患场积于忽微,必须以“一失万无”的谨慎确保万无一失的安全,抓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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