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原创】车位——别浪费时间抱怨,赶快买【附带车位购买手册】 [打印本页]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0:20
标题: 【原创】车位——别浪费时间抱怨,赶快买【附带车位购买手册】
本帖最后由 faraway 于 2018-10-17 10:30 编辑


最近关于车位的争议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发商支起“只卖不租”的大旗。

很多批评者,有的论坛内大骂,有的政府投诉平台投诉。最后的结论得到有效解决吗?我看很少?


大家现在纠结的无非是该不该买?该以多少钱买?、


讲个本人的故事,04年购得市中心封闭小区,当时马路临街铺面很多免费的停车位,当时开发商卖的车位是3w一个。

本人和很多人一样的感觉:一是太贵,不仅花了3w还得每月交管理费;二是小区附近太多免费停车位。

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去买,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等到08年左右,开发商出售的离楼梯近,或离值班室近的好位置车位已经售罄,只剩下边边角角的,且价格涨到7w

我这边考虑到,既然好位置没有,价格又涨的这么贵,算了,索性不买了。


到了14年,随着大家有车的越来越多,周围免费的车位有的改造成了zf认证的收费车场,仅剩的几个免费的车位根本抢不到。

经常需要把车一停等个半拉小时才能占一个车位的情况。托人问了问小区的车位已经涨到12w,不买也得买。

乖乖的掏了钱从开发商手里买了个位置偏僻的车位。

今年搬家,在新的小区花了16w买了新的车位,同时15w出手了原小区的车位。


当然还有很多老小区,像我父母家的,车位没有明确规划,老人住的多,车又少,现在还是免费用的状态。


买不买?该以多少钱买?


先说买不买,如果小区入住率可以预计未来比较高,户数与车位配比小于1:1.2的,一定要买,早买一是便宜,而是有好地角。

千万别指望开发商能降价出售(当然入住率低,且车位规划较多的小区除外)。



再说该多少钱买?





车位,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主城区(郊区的另看),烟台像开发区,莱山区,芝罘区,福山区等人口居住密度较大,车位肯定是稀缺资源。


当然有条件的话,能买个车库,尤其是新建小区的车库那就更无敌了,毕竟相对于车位,车库又更属于稀缺中的稀缺。



最后,谈点自己的小看法,大家都喜欢免费的东西,就像很多抱怨开发商只卖不租的朋友一样。

但同样,在我们国家的现阶段,免费的东西相对花钱的东西那质量一定相对的要差。

如果大家都不买车位,都去租,车位的管理和随之出现的问题就会更多。


同样,很多上述抱怨的朋友经常会拿出法律的武器,说只卖不租违法,怎么怎么样?

但实际上大部分小区出售的车位不是出售产权(大部分车位也没有产权),而是出售的使用权。

说白了,从法律上讲没问题,使用权就是出租,只不过是长期出租。


再唠叨一句,还是我原来住的小区,原来花3w买车位的业主,基本上人家现在的车位上的车也都是好车。

富人思维总是先走在前面一步。

回过头来,人家也是从车位上赚便宜的那部分人(低价买了好位置的车位)。


综上,别再一味的抱怨,尽快去买,拖到后边,就会和我此前的例子一样。


作者: 漫无目的321    时间: 2018-10-17 10:24
说的非常好!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0:37
楼主是在,鼓励开发商违反国家政策?



作者: 沧海369    时间: 2018-10-17 10:40
挺用心的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0:48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0:37
楼主是在,鼓励开发商违反国家政策?

楼主力量有限,只是草民一个,知道的就是上边我说的那个理,早买早方便,早得实惠。
所谓鼓励开发商违反国家政策,我没有这个能力。

我以前也吃过晚买的亏,钱没少花,车比人家还少停好几年,位置还差。

这年头,我感觉社会缺说实话的,我恬不知耻自己报个名,算一个。
但这个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自己以为自己啥都懂,打着懂法懂社会,到处宣扬公知,实际上自己啥都不明白的愣头青。楼主想当年也是其中一员,当然自己也是吃过亏的一员。

另外,开发商出售的车位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一种长期承租的关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0:53
沧海369 发表于 2018-10-17 10:40
挺用心的

有些话,其实不想说。说出来是希望年轻人少走弯路。

过了四十岁,我觉得最大的感受就是,眼光要放长远。
车位,根据入住率就能判断出未来是否稀缺,如果稀缺还不买,还在等所谓的国家政策。
等真想买了,好地方没了,价格涨了。
那现在还纠结啥。
作者: 我是金牛座    时间: 2018-10-17 11:01
楼主说的对,我刚买房子那会儿就在想,小区有那么多车位,我为啥要买,租不就好了?后来过了一年(我们是第一批交房,但是还没住进去),小区后来的房子卖的也很好,然后有说物业决定只卖不租,我还想着对面还有空地呢,不如停那边,后来一想不是那么回事,买停车位不就是为了方便么,刮风下雨的我还得停好车再走过来,我图什么,不纠结了,立马买了一个,当时是车位和一个小小小面积的小棚一块买的,八万,现在看觉得很值。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1:06
你如果是第一套房,刚结婚,用你想买车的钱买个车位,过十年八年,你会感谢我的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13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0:48
楼主力量有限,只是草民一个,知道的就是上边我说的那个理,早买早方便,早得实惠。
所谓鼓励开发商违反 ...

开发商出售的车位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一种长期承租的关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这是哪个法庭的法官或者律所的律师给出的解释

还请楼主披露一下



作者: 没有告别的离开    时间: 2018-10-17 1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1:16
楼主说的确实是这样的。

作者: 诗来语传    时间: 2018-10-17 11:16
自己居住的话,车位应该买,图个居住舒坦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19
我不拥有楼主家房子的产权,难道我能出租楼主家的房子来获利?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22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1:16
楼主说的确实是这样的。

你还说过恒大开盘就清盘呢
(, 下载次数: 14)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1:34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22
你还说过恒大开盘就清盘呢

作为地产商来说,房子出售给个人或者变相出售给中介是一个道理,反正资金也已经回笼,网上报出来的房子按照开盘价肯定是买不到的。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1:34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作者: 漫无目的321    时间: 2018-10-17 11:35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开发商没有车位的产权,但可以出售使用权,也就是出租,这有问题吗?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36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1:34
作为地产商来说,房子出售给个人或者变相出售给中介是一个道理,反正资金也已经回笼,网上报出来的房子按 ...

你咋知道了,你是开发商还是中介?

10月12号发的预售许可证,

你10月7日就说开盘了。
(, 下载次数: 8)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37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1:34
作为地产商来说,房子出售给个人或者变相出售给中介是一个道理,反正资金也已经回笼,网上报出来的房子按 ...

昨天烟小楼的帖子,还说恒大御山华府有优惠。。。

如果按你说的,都清盘了,还优惠个什么劲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1:38
现在,地下车位和小棚基本上都不给列入公摊中,也就是说,你花钱买的面积里,没包括地下车位和小棚,从法理上说,既然符合规划,谁建设,所有权就应该归谁。
说实在的,所谓的国家政策已经出来了,也规定了地下车位最高出租标准,也规定了不得只卖不租,但奈何其他业主都买了,没得租了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18-10-17 11:41
本帖最后由 客观看世界 于 2018-10-17 11:44 编辑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开发商对地下车位没有产权,但是车位的使用权确实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转让的是使用权。毕竟车位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只是说了,禁止开发商只卖不租车位,但有关部门执行起来却又没有理,不能强硬的原因。建不建设车位,有的时候不是开发商情愿的,而是规划部门强制的,在你的强制要求下,投巨资建设的车位,你让人家长期出租,而且还控制着租金的价格,使得一个车位的投资需要15年以上才能回本,换做你是开发商,你能愿意吗?所以说,这个政策早晚要改的,或者车位由国家回收,再出租,或者允许开发商保留一定比例的出租车位,剩下的不会干涉其处理方式。不论怎样,现有车辆管理方式下,车辆会越来越多,免费停车位越来越少,人口密集小区的车位肯定是越来越紧张的,有条件的,在价格合适的时候应该入手,车位富裕充足的小区,如果手头不宽松可以适当延后,但开发商的车位不论是否好卖,一般都是越来越贵的,除非是清理尾盘回笼资金,否则不会有大的优惠。另外,按照现在的发展情况看,后期车位很可能也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与房子具有同样的使用年限。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42
人生生人 发表于 2018-10-17 11:34
《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 ...

你这光说了地下车位,那么地上车位呢?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1:42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42
你这光说了地下车位,那么地上车位呢?

地上车位只要没盖,不要买。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43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1:34
作为地产商来说,房子出售给个人或者变相出售给中介是一个道理,反正资金也已经回笼,网上报出来的房子按 ...

我刚查的数据。。。。

如果你非得说这个数据不真实,那也请你提供一个真实的数据。
(, 下载次数: 3)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1:45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地下车库的产权就是建设单位的,你说不是开发商的,难道是业主的?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楼主说你说得太对了!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46
人生生人 发表于 2018-10-17 11:42
地上车位只要没盖,不要买。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47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1:45
地下车库的产权就是建设单位的,你说不是开发商的,难道是业主的?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楼主说你说得太对 ...

别急,仔细看,车位还分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1:4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37
昨天烟小楼的帖子,还说恒大御山华府有优惠。。。

如果按你说的,都清盘了,还优惠个什么劲 ...

你自己亲自去售楼处问过么?其实每个开发商卖楼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几个捂盘的房子,特别是几个好户型,东户和西户的差价都十几万了,打折下来也不是开盘价,这是买房的常识了,你周围一定是没有朋友干房产这个行当的,他们回告诉你的。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1:48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22
你还说过恒大开盘就清盘呢

我作为房地产业内人士跟你讲,恒大开盘当天推出房源395套,认购370套,认购率94%,说清盘有错吗?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49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1:47
你自己亲自去售楼处问过么?其实每个开发商卖楼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几个捂盘的房子,特别是几个好户 ...

看来你是从事房地产这个行业的了?你是开发商还是中介啊?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1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18-10-17 11:41
开发商对地下车位没有产权,但是车位的使用权确实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转让的是使用权。毕竟车位是开发商 ...

某些开发商不愿意,就别从事这个行业啊。。。

谁也没强迫谁非得干哪个行业,对吧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2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1:48
我作为房地产业内人士跟你讲,恒大开盘当天推出房源395套,认购370套,认购率94%,说清盘有错吗?

94%,那为啥房产交易网没体现出来?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1:54
楼主好好一个帖子,其实不是鼓励大家都买车位或者买房子,只是干什么事情都需要思路清晰,不可妄自菲薄或者夜郎自大,前人的经验我们需要借鉴,如果经济许可,该出手时就出手,懂与不懂都发帖子瞎分析要不得,耽误自己不要紧,耽误了别人罪过啊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4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1:48
我作为房地产业内人士跟你讲,恒大开盘当天推出房源395套,认购370套,认购率94%,说清盘有错吗?

根据烟台房产交易网显示,恒大御山华府405套房子,400住宅,5商业

370除以400,你怎么算出来94%的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1:55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3
开发商出售的车位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一种长期承租的关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这是 ...

1,出租和承租是对物品或不动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的转让,建议你先看一下现在的主流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出租关系。

2. 请分享几个在新闻上刊登过的烟台当地的由于转让使用权而被法院判为违法或违反政策的案例。

3. 哥也和你这样的愣头青一样年轻过,现在回首,后悔的就是没有早点买

4. 有本事,你就不要买车位,也不用上论坛来抱怨,直接去法院起诉,整个胜诉的案例给我们分享一下。

上述,尤其是4,你要是做不到,就不要在这充什么公知。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1:55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52
94%,那为啥房产交易网没体现出来?

我只能说,我跟你是鸡同鸭讲好不好?咱俩不是同一个物种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6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1:55
1,出租和承租是对物品或不动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的转让,建议你先看一下现在的主流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你还是先说说哪个法庭的法官或者哪个律所的律师给你的解释吧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7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1:55
1,出租和承租是对物品或不动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的转让,建议你先看一下现在的主流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楼主,你不知道或者知道的少,这都没关系。

你总不能捏造司法解释吧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1:5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8
开发商都没有拥有车位的产权,就能出售使用权???

按照你这种钉子户理论,开发商都没有产权,国家所支持的车位出租政策中的出租人又是谁?

所有抱怨购车位的人所主张的要求开发商出租车位,他们主张谁把车位出租出去?

出租就是对使用权的一种转让,任何东西都是这样。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1:58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1:57
按照你这种钉子户理论,开发商都没有产权,国家所支持的车位出租政策中的出租人又是谁?

所有抱怨购车 ...

如果你不能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提供几个判例也行。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01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19
我不拥有楼主家房子的产权,难道我能出租楼主家的房子来获利?

车位的产权和房子是两个概念。在所谓认定上有明确解释,没事回去好好翻翻《物权法》

你如果不明白这个,我以后也不和你废话了。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04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36
你咋知道了,你是开发商还是中介?

10月12号发的预售许可证,

我以前有个朋友,像你一样质疑全世界。从02年期就和辩论房产销售的一些小计俩,由于房产销售有很多这些被他看破的小计俩,所以他坚持以报复房产销售的心态去地址买房。

结果他成功了,他到现在也没有买房。

我对他的总结就是一句话“有道无术,术可学;有术无道,止于术。”

中国的特色就是当你什么都弄明白了,而且什么都是合法的时候,你已经错过了好时候,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成本。

加油,青年,坚持你的理想,一定不要买车位。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04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01
车位的产权和房子是两个概念。在所谓认定上有明确解释,没事回去好好翻翻《物权法》

你如果不明白这个 ...

你该没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啊,楼主。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05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01
车位的产权和房子是两个概念。在所谓认定上有明确解释,没事回去好好翻翻《物权法》

你如果不明白这个 ...

你还没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楼主。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05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01
车位的产权和房子是两个概念。在所谓认定上有明确解释,没事回去好好翻翻《物权法》

你如果不明白这个 ...

判例也行。

作者: 黄药帅    时间: 2018-10-17 1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0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47
别急,仔细看,车位还分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

我理解你的这句话,是认怂后的狡辩心态了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08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1:54
楼主好好一个帖子,其实不是鼓励大家都买车位或者买房子,只是干什么事情都需要思路清晰,不可妄自菲薄或者 ...

感谢理解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2:09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49
看来你是从事房地产这个行业的了?你是开发商还是中介啊?

我不从事这些行业,但是我说的是事实。举个例子你应该知道。比如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盖五个房子,前期开盘不是全开的,通常只是挑出两个楼单独来开盘,开盘的时候大家会发现一些好的楼层,好的户型直接就没有了。因为那几个户型都是单独挑出来打人情做回扣的,开发商只是把他们想卖出的房子卖出去了而已,手里都会保留几套房子打人情。但是很多拿回扣的人都不止一套房子,所以那些关系户通常他们都会在网签之前转手卖出去,因为可以免掉一个大税。所以有些房源会突然出现在市场的原因就在这儿。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10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04
你该没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啊,楼主。

我回答你,新物权法规定:谁投资,谁受益。你回家扒拉《物权法》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11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05
判例也行。

谁收小区车库停车费?产权不明时"谁投资谁受益"

2012年06月27日 09:40: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延伸阅读一家三口高高兴兴试车 开进地下车库突然加速撞墙
小区业主收养流浪病犬 流浪狗引出一场爱心募捐
灵芝派出所“零距离工作法”管好小区治安 赢得好评
一个小区两个物业 谁该来收小区车库停车费?
义乌一小区逢梅雨必被淹 最严重的1年连续淹了8次


    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6月26日,我们栏目报道了杭州市湖墅嘉园业主的车被拦在地下车库的新闻。一个小区出现了两个物业,小区业主拒绝把停车费用交给,据说是代表开发商的新的物业公司。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这个地下车库的支配权到底归谁?今天我们的帮忙记者继续追问。

  新闻回放

  6月25日早上,家住杭州湖墅嘉园的业主们在开车上班时,被一批人拦在了自家地下车库里面,不得动弹。求助人刘先生说:“他就是说你非法占用他的地下停车位,你要付钱。”

  据了解,这些围车的人来自于一个叫杭州渝派的物业公司。这个公司是受楼盘开发商中南集团的授权,来向小区业主们收取地下停车费用的。对此,业主们表示极为愤慨,他们纷纷拿出自己的房屋产权证说,业主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总层数含地下一层。也就是说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开发商,中南集团无权收费。

  记者调查

       6月26日,帮忙记者也找到了湖墅嘉园的开发商。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不能这样理解,这个地下一层,应该是指地下的自行车停车库,而不是机动车停车库,他们理解错了。”

  为了详细了解小区地下结构,帮忙记者再次来到了湖墅嘉园小区。我们看到,在小区地下自行车库和机动车库的中间,确实存在着一个垂直的落差,大概1米半。开发商认为,正因为存在这样的落差,所以真正的地下一层应该是指自行车库所在的楼层,而不是机动车库,小区业主们误读了。

  杭州湖墅嘉园业主宣先生:“不对!如果这个(自行车库)叫地下一层,那么这个(机动车库)叫地下几层?你去问他。”

  业主们表示,这个纯粹属于开发商在玩弄字眼,混淆概念。地下一层应该包括机动车库,是业主所有的。对此,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戴和平律师认为,在法律上,关键还是要看“地下一层”的这个概念双方是否在之前明确过。如果各执一词的话,那么停车库的产权就很难说清楚。

  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和平说:“产权不明的话,就是谁投资,谁受益,是一个基本原则。”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说:“业主有误读,习惯就成自然了。车停多了,就以为本身就可以停了,其实事实上,这个地下车库肯定是属于我们公司的。”

  中南集团的张观贤还给记者出具了一份湖墅嘉园的房产测绘摘要,测量的单位是杭州开拓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在摘要里,地下部分总共10562.42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部分为5064.83平方米,汽车库为3427.31平方米。他指出,可以卖的车库面积,是不在公摊面积之内的。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说:“一般车位可以租,转让,卖,人防的部分用来出租。”

  张总说,他们没有在买卖双方的合同中约定“地下车库作为配套设施无偿提供”。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有权把地下车库出售或出租。目前,当地社区也在跟进问题的解决,有业主也表示尽快地把业委会选出来,然后大家坐下来,再对这个事情进行协商处理。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12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58
如果你不能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提供几个判例也行。

没必要。

我在这谈的是我的经验,能听进去的就听进去,听不进去的人各有志吗。

但对于你这种人,我以前的大哥说过一句名言“别和这样的人再纠缠,生活会教育他的,他的现在以及未来肯定都是 不如意 这三个字,这三个字将会萦绕他一生。”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12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10
我回答你,新物权法规定:谁投资,谁受益。你回家扒拉《物权法》

我回答你,国家对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从开发商转让给业户的过程的具体规定是,可以租,不能售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2:12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1:48
我作为房地产业内人士跟你讲,恒大开盘当天推出房源395套,认购370套,认购率94%,说清盘有错吗?

这个字母ID确实不懂,说的问题和谈的问题一看就是门外汉。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13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07
我理解你的这句话,是认怂后的狡辩心态了

这是实事求是,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14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05
你还没提供司法解释的来源,楼主。

通俗地讲,就是这车库是谁花的钱建的,谁就来收租金。这个解释能听明白吧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15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2:09
我不从事这些行业,但是我说的是事实。举个例子你应该知道。比如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盖五个房子,前期开盘不 ...

你猜猜,官网的数据,和你的解释,我和看帖的坛友相信哪一个?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16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12
我回答你,国家对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从开发商转让给业户的过程的具体规定是,可以租,不能售

烟台市目前正规开发商都是转让的车位长期使用权,就是通俗意义上的长久租赁权,说是买车位,都是老百姓的习惯说法而已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1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12
我回答你,国家对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从开发商转让给业户的过程的具体规定是,可以租,不能售

开发商签的就是出租协议,不是出售协议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2:1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15
你猜猜,官网的数据,和你的解释,我和看帖的坛友相信哪一个?

我发现大家都不喜欢和你理论这些问题,因为你的理念确实有点问题。所以我也不想跟你理论了,你说的对就对好了。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18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11
谁收小区车库停车费?产权不明时"谁投资谁受益"

2012年06月27日 09:40: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兄弟,不要再和此人纠缠了,浪费我们自己的时间。

不要和傻瓜辩论,他会把你拉到他的低智商层次,然后用经验打败你。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18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2:12
这个字母ID确实不懂,说的问题和谈的问题一看就是门外汉。

说的对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19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10-17 12:17
我发现大家都不喜欢和你理论这些问题,因为你的理念确实有点问题。所以我也不想跟你理论了,你说的对就对 ...

交流是你说你的观点,我说我的观点,并不是非得一方说服另一方。

交流不具备强制力。

这又不是打官司和仲裁。

作者: 286998664w    时间: 2018-10-17 12:19
很多情况是出去玩,每次都特意找收费的停车位,很多时候还找不到。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2:21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52
94%,那为啥房产交易网没体现出来?

那个网站数据滞后很多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1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14
通俗地讲,就是这车库是谁花的钱建的,谁就来收租金。这个解释能听明白吧

问题是,国家政策不让一次性把租金收齐(也就是你说的所谓出售)。。。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21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15
你猜猜,官网的数据,和你的解释,我和看帖的坛友相信哪一个?

这个常识问题我以前回复过你,官网有滞后、有滞后、有滞后,因为只有网上签约后官网才会显示此套房子已售出,但是在网签之前,该套房子都已经在开发商处签订了相关定金合同,只要签订定金合同,该套房子在法律上已经属于出售状态,开发商就不能再卖了,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这样说还能不能明白你看官网为什么跟售楼处说的不一样?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1
人生生人 发表于 2018-10-17 12:21
那个网站数据滞后很多

那就经常查看刷新吧。

作者: 人生生人    时间: 2018-10-17 12:24
什么是认购,什么是网签,你把这个问题想明白,就真明白为什么滞后了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24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1
那就经常查看刷新吧。

其实你最应该明白的是,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不要当愤青、做专家,会被贻笑大方的。忠言逆耳,好之为之。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25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19
交流是你说你的观点,我说我的观点,并不是非得一方说服另一方。

交流不具备强制力。

交流的前提是双方都是理智的,是信息量大致相当,这样的信息传递会带来问题的解决,是正向的。

如果交流的一方,严重缺乏理论基础,那不叫交流,那叫教育。

好好从头看一遍这个帖子,我估计你学到的东西应该很多了,再想学东西,请用更礼貌的态度求教。

从目前你的帖子来看,你还达不到和刚才几个回帖兄弟交流的档次。

如果需要,我们到是可以教育教育你。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6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11
谁收小区车库停车费?产权不明时"谁投资谁受益"

2012年06月27日 09:40: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地下车位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无异议

使用权的转让过程究竟是出租还是出售,这一点国家是有规定的,那就是能租不能售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27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6
地下车位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无异议

使用权的转让过程究竟是出租还是出售,这一点国家是有规定的,那就是 ...

说了很多遍了,开发商签的本来也不是出售协议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8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1:55
1,出租和承租是对物品或不动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的转让,建议你先看一下现在的主流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楼主,我有车库了,为啥还要买车位?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28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6
地下车位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无异议

使用权的转让过程究竟是出租还是出售,这一点国家是有规定的,那就是 ...

你肯定没买过地下车位。。。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9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27
说了很多遍了,开发商签的本来也不是出售协议

长期出租的本质是出售

过家家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玩文字游戏,所以有那个政策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29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25
交流的前提是双方都是理智的,是信息量大致相当,这样的信息传递会带来问题的解决,是正向的。

如果交 ...

如果你需要教育,我也可以提供。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30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8
楼主,我有车库了,为啥还要买车位?

嘿嘿,凭你在本帖中的反应,感觉你有没有车都是个未知数。

你的情商和智商的总数,真不配拥有一个车库。
作者: 额的天来    时间: 2018-10-17 12:30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9
长期出租的本质是出售

过家家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玩文字游戏,所以有那个政策

鸡同鸭讲、鸡同鸭讲、鸡同鸭讲。。。
作者: 一心二意    时间: 2018-10-17 12:31
很多市场上突然冒出的几个已清盘的房源,有一些就是关系户弃房套现,因为如果不是一手合同,或者关系户在莱山不知一套房,就会有一个大税要缴纳,这个税很高。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31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8
楼主,我有车库了,为啥还要买车位?

对了,按照你执着的较真态度,你是不是应该把车库的房产证附页拿出来证明一下啊。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32
额的天来 发表于 2018-10-17 12:21
这个常识问题我以前回复过你,官网有滞后、有滞后、有滞后,因为只有网上签约后官网才会显示此套房子已售 ...

所以经常刷新数据看看啊,售楼处也该向住建局以及房产交易中心反映一下,要加快数据更新速度啊,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32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30
嘿嘿,凭你在本帖中的反应,感觉你有没有车都是个未知数。

你的情商和智商的总数,真不配拥有一个车库 ...

感觉,你继续感觉。。。。。拦不住你感觉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33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29
如果你需要教育,我也可以提供。

别了,在本帖开头你问过的问题都放在那,现在回去再看一遍,就是对我最好的教育。

教育我世界上除了有能听懂人话的人以外,还有其他类别。

感谢你教会了上边这一点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35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31
对了,按照你执着的较真态度,你是不是应该把车库的房产证附页拿出来证明一下啊。

你发帖的时候也没附上你买的车位的合同的照片吧,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36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35
你发帖的时候也没附上你买的车位的合同的照片吧,

好了,我要上班挣钱买车位了,你先自己玩会吧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37
人生生人 发表于 2018-10-17 12:24
什么是认购,什么是网签,你把这个问题想明白,就真明白为什么滞后了

那就过段时间再看看,就知道了

作者: 黄药帅    时间: 2018-10-17 12: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2:39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36
好了,我要上班挣钱买车位了,你先自己玩会吧

你发帖的内容,说自己已经买过车位了。。。。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42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2:39
你发帖的内容,说自己已经买过车位了。。。。

上班前,再回复你一条:

真对不起,我还有要买第二个,甚至第三个车位的罪恶想法。
可能又不符合你的价值观。我也没法证明我这种想法是否违法。

好了,乖,好好去玩吧。叔叔要上班了,没时间陪你过家家了。
作者: 黄药帅    时间: 2018-10-17 12: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2:47
黄药帅 发表于 2018-10-17 12:45
她只有一个张口就来的嘴,你真信她有车库有房子么?天天盼着房价暴跌,还声称不买房有好几套房,就喜欢看 ...


作者: 黄药帅    时间: 2018-10-17 12: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chi2005    时间: 2018-10-17 13:00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1:43
我刚查的数据。。。。

如果你非得说这个数据不真实,那也请你提供一个真实的数据。

很多房子虽然成交了,但不一定会网签,也是便于后期交易。网签了的房子后期交易很麻烦,要花钱找关系改名字,或者证办好了交大税过户,成交了没网签的房子就不一样了,去开发商那改个合同就可以了。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3:07
85年张大妈,,编,接着编。

作者: augustu911    时间: 2018-10-17 13:08
faraway 发表于 2018-10-17 12:42
上班前,再回复你一条:

真对不起,我还有要买第二个,甚至第三个车位的罪恶想法。

你把第一个车位的购买合同拍个照片也行

作者: faraway    时间: 2018-10-17 13:12
augustu911 发表于 2018-10-17 13:08
你把第一个车位的购买合同拍个照片也行

就不给,就不给,就不给
作者: 胖胖君    时间: 2018-10-17 13:16
顶楼主,说的很对。大部分人买房子买车位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掏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要是有有眼光,好的时候早买,不就省下来钱了么,谁会跟钱过不去啊!说那些什么车位使用权、所有权的,反正我认怂,我小老百姓斗不过开发商,也不能改法律,也不能让人人都按照法律走
作者: 鲁网一丈青    时间: 2018-10-17 13:19
胖胖君 发表于 2018-10-17 13:16
顶楼主,说的很对。大部分人买房子买车位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掏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要是有有眼光,好的时候 ...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