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糖果啊 发表于 2016-07-16 08:57
哦,不疼就算了。哥还还车押过脚呢。
我爱糖果啊 发表于 2016-07-16 09:05
看看警察怎么说,反正有煎饼果子给你作证,
左耳的右耳 发表于 2016-07-16 08:59
没事就算了,真的。
刘晓蒙 发表于 2016-07-16 09:29
得人之处且饶人,让世界充满爱,少一点争吵。
明月111 发表于 2016-07-16 09:57
众生百态,既然你无事何必拉低自己和她一般见识呢,即使找警察又能怎样呢,还浪费自己的时间,再吵吵可能更生气,何苦呢?大度一笑,事过了算了吧
1吃货莎莎 发表于 2016-07-16 10:02
该找。肇事逃逸
韵竹 发表于 2016-07-16 11:52
希望社会上少一些你这么矫情的。后视镜碰胳膊,车速慢,得有多严重。
大肥007 发表于 2016-07-16 10:04
只要没有伤就算了,在摊前车速一定不会太快,应该没事,退一步天高地阔!
跃马长空空 发表于 2016-07-16 10:13
碰一下胳膊肯定也不快,根本不疼,最好别找。。你又不是碰瓷党,说让你找那个人品真差
阿飞2009 发表于 2016-7-16 08:56
现在的人都像泥巴做的
yt的简单 发表于 2016-7-17 13:22
这事吧,如果车主态度不好,楼主生气是应该的,尤其是事后,越想越生气。
但那摊主楼主还是不要被她忽悠的 ...
暖小懒 发表于 2016-7-16 09:03
我也不想找事,但是那个女的真的挺不礼貌的,直接开车走人了,所以我觉得有点憋屈
暖小懒 发表于 2016-07-16 09:03
我也不想找事,但是那个女的真的挺不礼貌的,直接开车走人了,所以我觉得有点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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