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投诉质量、方便论坛及负责任的商家及时解决大家遇到的问题,论坛对投诉专区进行整理,下面是最重要的3点。
【1】孰能无过?
请业主在发帖投诉之前须先联系商家,并告知商家将会在烟台论坛上发起投诉,给商家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请业主在商家扔不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再发起投诉。
【2】
您投诉时必须告知我们您的备案时间及备案电话,方便论坛工作人员跟踪进度。
非备案业主请留下您的手机号及新房小区,烟台论坛也将尽力联系商家来解决。这样,也有助于我们区分正当投诉与恶意投诉的帖子。无效的联系方式或站内短信24小时内无回复的投诉,将视为无效投诉。
【3】任何商家在众多工地面前,都有侧重点。我们无法要求商家对每一户业主都尽心尽力,但
我们可以要求商家对论坛备案业主尽心尽力,让商家重视论坛业主的工地,预防投诉的出现。因此,原则上禁止非备案业主投诉论坛商家,对备案业主的投诉;同时,对于备案业主投诉论坛商家,我们将尽心尽力,努力解决问题。
【如何备案?点此查看!】http://www.ytbbs.com/thread-5313628-1-1.html
快速投诉方式(仅适用于论坛商家):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或 拨打投诉电话 15966505820
一般投诉方式(适用于任何商家):在此发布投诉帖,并留下备案信息或联系方式
请业主投诉时就事论事,投诉中避免使用攻击性的语言,禁止任何人身攻击。不是就事论事的过于偏激的言论,无助于您投诉的妥善解决。本规则于2013年12月1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