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孙某、钱某夫妇以房产抵押向某典当行借款100万元,实际到手97.5万元(预扣2.5万元综合费),合同约定年利率36%、逾期违约金年利率180%。四年间累计还款159.03万元后,仍被追讨百万。9月17日,南通中院终审认定年利率上限24%,驳回典当行诉讼请求。
行云何处去 发表于 2025-9-19 18:40 和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