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县男子王某平因抚养多年的次女与儿子非亲生,起诉离婚后向妻子谈某索赔28万元。9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谈某返还抚养费86216.58元、支付鉴定费3150元及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三项合计10.9万余元。此前亲子鉴定确认子女非亲生,且谈某曾签署《保证书》承诺断绝婚外关系。12
婚姻背景与纠纷经过
生育情况:王某平与谈某2007年10月生育长女,2013年12月生育次女,2018年3月生育儿子。12
出轨证据:2017年9月,谈某签署《保证书》承诺断绝与第三者关系,但后续仍生育非亲生子女。
离婚调解:2024年3月5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次女与儿子由谈某抚养。
判决法律依据与分项
抚养费返还:法院判定谈某返还王某平已支付的抚养费86216.58元。
其他赔偿:包括3150元亲子鉴定费及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总计10.9万元。
诉讼请求差异:王某平原索赔28万元,法院最终支持金额不足40%。
sense1982 发表于 2025-9-17 11:33
昨天抖音刚看到一个女儿把爹北京的房子卖了,赚的钱不想分给她爹,然后把爹杀了,结果判刑的时候发现这个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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